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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頁:多項選擇題 |
第 4 頁:判斷題 |
第 5 頁:計算分析題 |
四、計算分析題
1. A公司為上市公司,適用所得稅稅率為25%,2011年至2012年發(fā)生如下事項:
(1)2011年1月1日,開始研發(fā)一項新型技術,當年共發(fā)生研發(fā)支出200萬元,相關支出全部為原材料和人員薪酬(各占50%)。該研發(fā)項目在2011年全年均處于研究階段。
(2)從2012年1月1日開始,該研發(fā)項目進入開發(fā)階段。當日,A公司為該研發(fā)項目從銀行借入一筆1 000萬元的借款,借款期限為2年,借款利率為5%,按年付息,到期一次還本。當日該借款開始陸續(xù)支出用于研發(fā)項目。
(3)該研發(fā)項目在2012年全年共發(fā)生原材料和人員薪酬支出共計1 230萬元(各占50%),全部符合資本化條件。
(4)2012年12月31日,該研發(fā)項目研發(fā)成功,達到預定用途,A公司已對該項新型技術申請了專利,共發(fā)生注冊登記費、律師費等20萬元。
2012年12月31日,A公司將該項專利技術出租給B公司,租期為4年,每年租金為240萬元。
(5)A公司該項專利技術的法律保護期限為15年,預計該專利技術在法律保護期限屆滿時凈殘值為0。
在該項專利技術達到預定用途時,C公司向A公司承諾在2022年底以100萬元的價格購買該項專利技術,從A公司管理層目前的持有計劃來看,A公司準備在2022年將其出售給C公司。
(6)A公司對無形資產采用直線法對其攤銷。稅法上攤銷方法、攤銷年限、預計凈殘值等與會計上一致。
(7)其他資料:
、偌俣ú豢紤]因借款閑置資金而取得的收益;
、诎凑斩惙ㄒ(guī)定,新產品研究開發(fā)費用中費用化部分可以按1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部分在攤銷時可以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跘公司2011年、2012年度的利潤總額均為1 000萬元。不考慮其他納稅調整事項;
、懿豢紤]增值稅因素。
要求:(1)編制2011年A公司該研發(fā)項目的相關會計分錄,并簡要說明該研發(fā)項目在2011年對A公司的所得稅影響;
(2)編制2012年A公司該研發(fā)項目的相關會計分錄,并簡要說明該研發(fā)項目在2012年對A公司的所得稅影響。
[答案]
(1)2011年發(fā)生研發(fā)支出:
借:研發(fā)支出——費用化支出 200
貸:原材料 100
應付職工薪酬 100
2011年年末:
借:管理費用 200
貸:研發(fā)支出——費用化支出 200
該研發(fā)項目在2011年對A公司的所得稅影響為:
A公司應就該研發(fā)項目納稅調減100萬元(200×50%),2011年度應納稅所得額=1 000-200×50%=900(萬元),2011年應交所得稅=900×25%=225(萬元)。
(2)①2012年發(fā)生開發(fā)支出:
借:研發(fā)支出——資本化支出 1 280
貸:原材料 615
應付職工薪酬 615
應付利息 50(1 000×5%)
借:無形資產 1 280
貸:研發(fā)支出——資本化支出 1 280
、诎l(fā)生專利申請費用:
借:無形資產 20
貸:銀行存款 20
、蹖o形資產進行攤銷:
借:其他業(yè)務成本 10
貸:累計攤銷 10[(1 300-100)/10/12]
該研發(fā)項目在2012年對A公司的所得稅影響為:
A公司應就該研發(fā)項目納稅調減5萬元(10×50%),2012年度應納稅所得額=1 000-5=995(萬元),2012年應交所得稅=995×25%=248.75(萬元)。不需確認遞延所得稅。
2. 甲公司為一家制造業(yè)企業(yè),2013年至2016年發(fā)生如下與金融資產相關的事項:
(1)2013年1月1日,為提高閑置資金的使用率,甲公司購入乙公司當日發(fā)行的債券50萬份,支付價款4 751萬元,另支付手續(xù)費44萬元。該債券期限為5年,每份債券面值為100元,票面年利率為6%,于每年12月31日支付當年度利息。甲公司有充裕的現(xiàn)金,管理層擬一直持有該債券,直至該債券到期。經計算,該債券的實際年利率為7%。
(2)甲公司取得該項債券時,將其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核算,并采用公允價值進行后續(xù)計量。相關賬務處理為: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5 000
貸:銀行存款 4 795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 205
(3)2013年12月31日,該債券的公允價值為5 100萬元。甲公司的相關處理為:
借:應收利息 300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 35.65
貸:投資收益 335.65
借:銀行存款 300
貸:應收利息 300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269.35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269.35
(4)2014年12月1日,甲公司的總會計師審核時對上述處理提出異議,認為應將購入乙公司債券作為持有至到期投資核算,并要求相關人員對2013年錯誤處理編制差錯更正分錄,2014年年末該債券的公允價值為5 200萬元。
(5)2015年12月31日,根據(jù)乙公司公開披露的信息,甲公司估計所持有乙公司債券的本金在到期時能夠收回,但未來2年中每年僅能從乙公司取得利息200萬元。
(6)2016年1月1日,甲公司為解決資金緊張問題,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出售乙公司債券30萬份,當日,每份乙公司債券的公允價值為95元,并將剩余債券全部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不考慮所得稅等因素。(P/A,7%,2)=1.8 080;(P/S,7%,2)=0.8 734
要求:
(1)根據(jù)資料(1)~(4),判斷甲公司2013年的相關處理是否正確,并作出2014年甲公司相關會計處理;
(2)作出2015年甲公司與上述債券相關的會計處理、計算確定甲公司對該債券應計提的減值準備金額;
(3)編制甲公司2016年1月1日的相關會計分錄。
[答案]
(1)①甲公司2013年的相關處理不正確。甲公司在取得乙公司債券時,應將其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因為甲公司對該項債券投資,有意圖、有能力持有至到期。
2014年甲公司應編制的更正分錄為:
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 5 000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 205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5 000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 205
借: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 35.65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 35.65
借: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269.35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269.35
、谟嬏2014年的利息:
借:應收利息 300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 38.15
貸:投資收益 [(4 795+35.65)×7%]338.15
借:銀行存款 300
貸:應收利息 300
(2)①計提2015年的利息:
借:應收利息 300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 40.82
貸:投資收益 340.82[(4 795+35.65+38.15)×7%]
借:銀行存款 300
貸:應收利息 300
、跍p值前持有至到期投資的賬面價值=4 795+35.65+38.15+40.82=4 909.62(萬元);
2015年12月31日,持有至到期投資的預計未來現(xiàn)金流量的現(xiàn)值=200×(P/A,7%,2)+5 000×(P/S,7%,2)=200×1.8 080+5 000×0.8 734=4 728.6(萬元);
因該項持有至到期投資的賬面價值大于其未來現(xiàn)金流量現(xiàn)值,所以該項金融資產發(fā)生了減值,應計提的減值準備的金額=4 909.62-4 728.6=181.02(萬元)。
賬務處理為:
借:資產減值損失 181.02
貸: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準備 181.02
(3)2016年1月1日出售債券的分錄:
借:銀行存款 (30×95)2 850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 [(205-35.65-38.15-40.82)×30/50]54.23
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準備 (181.02×30/50)108.61
貸: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 (5 000×30/50)3 000
投資收益 12.84
剩余債券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分錄: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95×20)1 900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 [(205-35.65-38.15-40.82)×20/50]36.15
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準備 (181.02×20/50)72.41
貸: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 (5 000×20/50)2 000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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