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責編:wangpingping89
看了本文的網友還看了學歷| 高考 中考 考研 自考 成考 外語| 四六級 職稱英語 商務英語 公共英語 資格| 公務員 報關員 銀行 證券 司法 導游 教師 計算機| 等考 軟考
工程|一建 二建 造價師 監(jiān)理師 咨詢師 安全師 結構師 估價師 造價員 會計| 會計證 會計職稱 注會 經濟師 稅務師 醫(yī)學| 衛(wèi)生資格 醫(yī)師 藥師 [更多]
一、說明調解委員會的特點與調解勞動爭議的原則及程序。(重點)
答:1、調解的特點:群眾性、自治性和非強制性。
2、原則是:
(一)自愿原則:1.申請調解自愿。
2.調解過程自愿。
3.履行協(xié)議自愿。
(二)尊重當事人申請仲裁和訴訟權利的原則
3、程序有:
一、申請和受理:勞動爭議發(fā)生后,當事人雙方都可以自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的30日內,以口頭或書面的形式向調解委員會提出申請,并填寫(勞動爭議調解申請書)。調解委員會在征詢對方當事人的意見后,進行審查并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決定。
二、調查和調解
三、制作調解協(xié)議書或調解意見書
調解委員會調解勞動爭議的期限為30日,即調解委員會應當自當事人申請調解之日起的30日內結束,到期未結束的,視為調解不成。
二、說明按照承擔法律責任要件進行勞動爭議案例分析的思維結構。
答:1、分析確定勞動爭議當事人所實施的行為。該行為包括積極行為和消極行為。
2、 分析確定當事人的行為是否造成或足以造成一定的危害。
3、分析確定當事人行為與危害結果之間是否存在直接的因果關系。
4、分析確定行為人的行為是否有主管上的過錯,其過錯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過失。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