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股本資金
股本資金比例越高 , 現(xiàn)金流量中用于償還債務的比例就越小 , 項目的經濟強度就越高 , 貸款人的風險就越小 ;
( 二 ) 準股本資金
準股本資金指項目發(fā)起人或與項目利益有關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一種從屬性債務。
準股本資金的投入方式包括無擔保貸款、可轉換債券、附有認股權證的債券、零息債券和以貸款擔保形式出現(xiàn)的準股本資金等。
(三) 債務資金
1. 商業(yè)銀行貸款和國際辛迪加銀團貸款
2. 租賃
3. 出口信貸、世界銀行、地區(qū)開發(fā)銀行的政策性信貸
與一般商業(yè)銀行的貸款相比,出口信貸的期限要長,利率要低。
世界銀行及地區(qū)性開發(fā)銀貸款,一般期限較長,利率較低,但貸款審批時間長,貨幣風險大。
四、項目的信用保證結構
對于銀行和其他債權人而言 , 項目融資的安全性來自兩個方面 : 一方面來自于項目本身的經濟強度; 另一方面來自于項目之外的各種直接或間接擔保。
項目本身的經濟強度與信用保證結構相輔相成,項目的經濟強度高,信用保證結構就相對簡單,條件就相對寬松;反之,信用保證結構就要相對復雜和相對嚴格。
1Zl04023 了解項目融資的參與者
一、項目發(fā)起人
項目發(fā)起人是提出項目 , 取得經營項目所必要的許可和協(xié)議 , 并將各當事人聯(lián)系在一起的公司、實體或個人。即他們既是項目的實際投資者和主辦者,又是項目公司的股本投資者和特殊債務 ( 如無擔保貸款 ) 的提供者和擔保者,通過項目的投資活動和經營活動,實現(xiàn)投資項目的綜合目標要求。
項目發(fā)起人可以單獨是一家公司 , 也可以是由多個投資者組成的聯(lián)合體,可以是私人公司,也可以是政府機構或者是兩者的混合體。
二、項目的直接主辦人
項目的直接主辦人指直接參與項目技資和項目管理 , 直接承擔項目債務責任和項目風險的法律實體。
項目公司可以是一個真正的實體;也可以只是一個法律上擁有項目資產的公司。
相關推薦:考友錄:建造師真人考友社區(qū)期待你的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