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zhí)業(yè)藥師考試中藥學輔導:四氣
一、含義
四氣,又稱四性。即指藥物具有的寒、熱、溫、涼四種藥性。它反映藥物影響人體陰陽盛衰和寒熱變化的作用特點,是說明藥物作用性質(zhì)的重要概念之一。
四氣之外,還有平性,是指藥物寒熱偏性不明顯者。但這只是相對而言,實際上仍有偏溫偏涼之別,仍未超出四氣的范圍。
二、確定依據(jù)
藥性的寒熱溫涼,是從藥物作用于人體所發(fā)生的反應概括而來,與所療疾病的寒熱性質(zhì)相反。也就是說,藥性的確定是以用藥反應為依據(jù),以病證寒熱為基準。能夠減輕或消除熱證的藥物,一般屬于寒性或涼性,如石膏、板藍根對發(fā)熱口渴、咽喉腫痛等熱證,有清熱瀉火、利咽、解毒作用,即表明其具寒涼之性;反之,能減輕或消除寒證的藥物,一般屬于熱性或溫性,如附子、干姜對脘腹冷痛、四肢厥逆等寒證,有溫中散寒、回陽救逆作用,即表明其具溫熱之性。
三、所示效用
四氣,從本質(zhì)而言只有寒熱二性。凡寒涼性藥物,即表示其具有清熱、瀉火、涼血、解熱毒等作用;凡溫熱性藥物,即表示其具有溫里散寒、補火助陽、溫經(jīng)通絡、回陽救逆等作用。四氣對人體的作用也有兩面性,倘若應用不當,即可對人體產(chǎn)生不良作用。此時,寒涼性有傷陽助寒之弊,而溫熱性則有傷陰助火之害。
四、具體表述
寒、熱、溫、涼、平,是對藥物四氣的概括性表述。在具體表述時,除上述五種外,又常按四氣程度的不同進一步區(qū)分,標以大寒、大熱、微溫、微寒、平而偏涼、平而偏溫等。
五、陰陽屬性
四氣中溫熱與寒涼屬于兩類不同的性質(zhì),溫熱屬陽,寒涼屬陰。在共同性質(zhì)中又有程度上的差異:溫次于熱,涼次于寒。
六、對臨床用藥的指導意義
學習掌握四氣是為了指導臨床合理用藥,具體有:
1.據(jù)病證的寒熱選擇相應藥物,治熱病投寒藥,治寒病投熱藥。如治氣分高熱,投性寒的石膏、知母;治亡陽欲脫,投性熱的附子、干姜等。
2.據(jù)病證寒熱程度的差別選擇相應藥物。如治亡陽欲脫,選大熱之附子,而治一般中寒腹痛,投溫性之煨姜;反之,則于治療不利,甚則損傷人體。
3.寒熱錯雜者,則寒熱并用,至于孰多孰少,據(jù)情而定。
4.對于真寒假熱或真熱假寒者,則又當分別治以熱藥或寒藥,必要時加用藥性相反的反佐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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