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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節(jié) 氧中毒
氧中毒是由于吸入氣體中氧分壓過高(大于0.5大氣壓),細胞內氧過多,造成細胞損傷而出現的臨床綜合征。氧中毒常由高壓氧吸入引起,但在常壓下高濃度氧的持續(xù)吸入亦可能造成氧中毒。造成氧中毒的發(fā)生主要取決于氧分壓和吸入時間。
氧分壓愈高、吸入時間愈長,中毒愈嚴重,吸入約1個大氣壓氧8小時,即可出現進行性呼吸困難、肺活量減少等呼吸系統中毒癥狀。吸入4個大氣壓氧數十分鐘或吸人6個大氣壓氧數分鐘,病人即可出現中樞神經系統中毒癥狀。相反,宇航員在1/3大氣壓環(huán)境中吸入純氧,不易出現氧中毒。
氧中毒的機理尚不明確,一般認為與活性氧(包括超氧陰離子、過氧化氫、羥自由基等)的毒性作用有關。氧分壓過高,活性氧產生增加。
活性氧的損害作用有:
、贀p傷2型肺泡上皮細胞,使肺泡表面活性物質減少;
、谄茐哪承┨(主要是含琉基的酶)的活性,使三羧酸循環(huán)發(fā)生障礙;
③損傷生物膜的結構和功能;
④破壞核酸結構等。
氧中毒主要影響到肺、中樞神經系統、造血系統(紅細胞系列)、內分泌系統及視網膜,其中肺部病變較為突出,主要為肺充血、水腫、出血、肺透明膜形成等。
中樞神經系統中毒表現為頭暈,惡心、視覺障礙、耳嗚、抽搐、暈厥等神經癥狀,重者可危及生命。新生兒,特別是早產兒,對氧的毒性特別敏感,氧中毒可導致呼吸器官發(fā)育異常,所以對小兒給氧尤要小心。
對氧中毒尚無有效的治療方法,所以應以預防為主。氧療時應控制吸氧的濃度和時間。采用高壓氧吸入時,應嚴格控制氧壓和使用時限。
一旦發(fā)生氧中毒,要中斷吸入高壓氧或盡可能改為低濃濃度氧吸入或高、低濃度氧交替使用。采用間歇性高濃度氧療,可延緩氧中毒的發(fā)生,每吸入高濃度氧數小時后,應盡量短時間內停止吸氧或降低吸氧的濃度。一般認為吸純氧不應超過8~12h。在常壓下吸入40%或吸入低于60%的氧一般是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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