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責編:majingjing_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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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注冊會計師任職資格檢查(年檢)補充通知
各會計師事務所:
現(xiàn)將2013年度注冊會計師年檢工作要求補充通知如下:
一、會計師事務所未給注冊會計師繳納社會保險的,可以補交。
二、為了保證符合年檢條件的注冊會計師順利年檢,事務所應將年檢材料不全的注冊會計師,匯總填入“年檢資料不全轉協(xié)會代管人員統(tǒng)計表”(同時必須在“財政會計行業(yè)管理系統(tǒng)”提出轉協(xié)會代管申請、事務所確認)。協(xié)會代管期限為一年。一年內補齊年檢材料的,予以年檢,注師關系轉回事務所;超過一年未通過年檢的,協(xié)會予以注銷注冊。
三、申報年檢材料的時間延長到2013年3月15日。
附件:年檢資料不全轉協(xié)會代管人員統(tǒng)計表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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