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一、公務員考試基本知識介紹 |
第 2 頁:二、歷年中央和北京市公務員考試的各考試科目深度分析 |
第 3 頁:三、考生備考存在的問題分析 |
第 4 頁:四、備考策略與復習方法分析 |
第 5 頁:五、招考政策與報名分析 |
說明:本文為最新版關于2008中央和北京市公務員考試的全方位指南,是在2007版的基礎上精心總結、深入研究后修訂而成,加入了對2007中央和北京市公務員考試的最新考試變化分析和相關實用資料, 2006年中公教育發(fā)布了《2007公務員考試考試分析與備考指南》,得到了廣大考生的熱烈歡迎,特別是對第一次參加公務員考試的考生的復習備考有重大幫助,對多次參加公務員考試的考生也有新的借鑒意義。 本手冊的修訂歷時4個月,匯集了作者多年從事公務員考試研究的經驗精華,雖經作者嚴格打造,但難免有疏漏和不妥之處,本著為廣大考生同學奉獻一點微薄之力的思路,作者希望廣大考生朋友不吝提出寶貴意見,也衷心希望本手冊能成為廣大考生朋友在復習備考過程中的一盞明燈。
只有深入了解考試,才能把握考試,才能取得勝利!了解考試的各個方面有時比具體多做幾個題目更有用!這是很多往年考生失敗或成功后的感慨!
目前,從事公務員考試教材編寫、輔導班開設的很多人員水平不高,有的素質很低,假冒偽劣現象很多,這批人員在網站、媒體、各類宣傳品上發(fā)布了很多不實言論和虛假信息,為了個人利益,不惜誤導考生,廣大考生應謹慎辨別。
我們建議廣大考生在決定參加公務員考試時,首先全方位了解考試,不僅要了解考試內容,還要了解考試規(guī)則和競爭原則、了解考試的核心難點、掌握考試的技巧,也要學會鑒別虛假機構開設的不良輔導班和出版的偽劣教材輔導書,大家一定要首先做到心中有數、頭腦清楚、思路明晰后再動手復習準備,就如蓋樓房先畫施工圖一樣,那種邊蓋邊設計的樓房多數會出大問題。
本文將從以下七個方面對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考試和北京市公務員考試進行全面深入的分析:
1.關于公務員考試的基本知識介紹
2.歷年中央和北京市公務員考試的各考試科目深度分析
3.歷屆考生備考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易走入的誤區(qū)分析
4.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的備考策略與復習方法分析
5.有關報名和職位選擇的指南與分析
6.考生共同關心的一些焦點問題解答
7.中央和北京市公務員考試招考政策匯總
一、公務員考試基本知識介紹
1、公務員考試的起源和背景知識(簡單了解一下)
在1993年以前,我國很少有“公務員”這個說法,也沒有真正意義的公務員,哪個時候是政府人員、黨務工作者、企業(yè)人員、學校、事業(yè)單位等統稱為“國家干部”,有很多級別,比如大學畢業(yè),分配到單位工作,定為多少級別,對應什么工資,應分多少面積的住房等等,國家用人體制與現在有極大的不同,國家用人是大學直接分配和調動或從社會各個層面直接錄用,沒有公務員考試這個說法。下面詳細說說公務員這個概念的由來,使大家了解這段歷史知識從而對公務員考試的核心理念和精神有一個高層次的認識,對具體的考試也會有更深入的把握。
現代化的公務員制度,起源于英國。19世紀中葉開始的文官制度改革,確立了以考任制為核心的任用制度和以工作實績?yōu)榛A的考核制度,奠定了英國公務員制度的制度基礎,也奠定了英國現代政府體制的基礎。這為英國在國際經濟和政治事務達到一個半世紀之久奠定了基礎。在英國之后,美國、法國、德國等西方發(fā)達國家,都開始了公務員制度建設,為其建立現代政府體制奠定了基礎,也促進了這些國家經濟、社會和政治發(fā)展。
現代公務員制度有很多制度構件,包括錄用、晉升、退出、工資激勵、權利保障等機制。其在錄用方面的特征是,不基于個人關系,而基于個人的才干,通過競爭性的招聘考試?荚嚳梢允侨珖缘,也可以是地域性的或者部門性的。在晉升方面的特征是,不基于個人關系,而基于個人才干和業(yè)績,業(yè)績優(yōu)秀者得到適當的獎勵。這樣,公務員可以長期保持工作的激勵,不會過多地考慮取悅于上級或者有權優(yōu)勢的領導人。在工資制度方面的特征是,其工資一般在社會平均工資水平之上,并且上下級之間有相當的差距。高級公務員與低級公務員工資差別較大,可以吸引高質量的人員,并將重要人才集中到薪金較高并且具有戰(zhàn)略性的人員。其核心特征是不任人唯親,通過競爭性的錄用、晉升和富含激勵的制度確保用人唯賢。
在中國,人事制度也是中國的核心制度。在1993年正式施行公務員制度之前,中國實行的是干部制度。干部制度基本上是一種身份制度,也就是說整個社會分成兩種人,一種是干部,處于治人者的位置;一種是群眾,處于治于人者的位置,包括工人和農民。一個人一旦取得干部身份,就擁有了與這一身份相關的名譽、地位和福利待遇。除了身份制特征之外,干部制度還有如下特征:
缺乏具體的管理制度。人員任命基本上實行委任制,單純依靠行政手段任命干部,一旦任命,只要不犯嚴重錯誤,就終身享受干部待遇。選拔任用由少數領導決策,組織部門負責實施,帶有很強的主觀性和隨意性,否則就是論資排輩。干部考核只有定性標準,缺乏定量化標準,重視政治標準,忽視業(yè)務考核。干部管理缺乏基本的法律規(guī)章制度。錄用、考核、退休、工資福利、公務員權利與義務等方面,缺乏具體的管理制度。
干部外延廣泛。它不僅包含國家機關除工勤人員之外的工作人員、國有企業(yè)除工人之外的工作人員,還包括政黨、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等組織的工作人員,甚至還包括寺廟中的工作人員。這一制度狀況適應計劃經濟時代經濟、社會和政治高度一體化的需要,因為在計劃經濟條件下,政府與企業(yè)、政府與政黨、政府與事業(yè)單位、政府與社會組織,實際上都處于一體化的狀態(tài),政府機關工作人員,與政黨機關工作人員、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和人民團體等社會組織工作人員都是一回事,都是由國家任命、其工資由國家統一支付,都在為國家工作。
1979年末中共中央十一屆三中全會決定開始完善和發(fā)展干部的選拔、錄用、任免、考核、輪換等制度。自此開始,逐步建立了正常的離退休制度,打破了終身任職制,實現新老干部交替正;;打破干部任用的單一委任制模式,實行委任、選任、考任等制度。在考核制度方面也有了新的嘗試。這些實踐積累了很多寶貴的經驗,并且開始讓公開、公平、競爭、考核等觀念逐步深入人心,干部人事制度的封閉管理狀態(tài)有了很大的改變,開始向科學化、法制化、民主化方向發(fā)展。
與此同時,鑒于粗放式、千篇一律的干部制度已經跟不上實際發(fā)展需要,因為隨著城市經濟改革、事業(yè)單位改革和社會發(fā)展的啟動和深化,對國有企業(yè)、人民團體、事業(yè)單位、政治組織和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有有必要進行分類管理。在分類管理的基礎上,可以針對國家行政管理效率的需要,建立現代化的公務員制度,從而保證國家行政管理的效率和活力。
1992年中共中央十四屆三中全會提出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為了適應市場經濟建設的需要,干部制度改革也遇到了一個新的發(fā)展機遇。因為市場經濟改革,必然要推動政企分開、政事分開,也必然要充分發(fā)展社會中介組織。在這種情況下,大一統的干部制度顯然已經難以適應新的形勢,改革干部人事制度,對干部進行分類管理,建立公務員制度,已經是大勢所趨。
在這一背景之下,在改革開放以來積累的干部人事改革實踐經驗的基礎上,1993年4月24日國務院第二次常務會議通過、1993年8月14日國務院令第125號發(fā)布,1993年10月1日正式實施《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自此開始,中國國家公務員制度正式建立。在此基礎上,國家人事部還進一步出臺了很多重要規(guī)章,其中重要的有《國家公務員制度實施方案》、《國家公務員錄用暫行規(guī)定》、《國家公務員獎勵暫行規(guī)定》、《國家公務員辭職辭退暫行規(guī)定》、《國家公務員申訴控告暫行規(guī)定》、《國家公務員職務升降暫行規(guī)定》、《國家公務員任職回避和公務回避暫行辦法》、《國家公務員培訓暫行規(guī)定》、《國家公務員職位輪換(輪崗)暫行辦法》和《公務員申訴案件辦案規(guī)則》等!稌盒袟l例》和這些暫行規(guī)定,奠定了中國公務員制度錄用、考核、獎勵、晉升、培訓、交流、回避、辭職辭退、退休、申訴控告以及公務員權利、義務、工資保險福利、需要遵守的紀律等制度的法律基礎,國家公務員管理無法可依的局面基本得到了改變。也正是從1994年開始,才有了真正意義上的公務員考試,不過范圍很小,尚未全國普及,考試模式也與目前大不相同,基本屬于探索實驗階段,當然,考試也受到當時尚未完全理順國家用人的相關制度的現實影響。
2、公務員考試的考試科目沿革(宏觀把握一下即可)
早在1989年,最早的公務員考試就在中央國家機關的部分單位開始舉行,那時,公務員考試叫做“中央國家機關補充工作人員考試”,主要是針對個別部、委、辦、局舉辦,不是全國統一考試。1989-1993,考試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占10%)和公共基礎知識(占90%),當時,對于能力的考查還在其次,而死記硬背式的公共基礎占據90%的分數(主要含哲學、毛概、鄧論、政治經濟學、法律基礎、行政管理、文秘知識等)。
1994年-2001年:1993年起我過正式開始實施公務員制度,公務員考試也從1994年正式開始,1994的公務員考試,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公共基礎各占50%,哪個申論考試還沒有發(fā)明出來。
2002年-2006年:2002年開始,國家公務員考試取消了公共基礎知識,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分為A、B類,A類增加了一個新的考試科目,就是現在大家感覺到難對付的申論,2004年的考試將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分為甲、乙類,2005年,對應公務員法的實施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分為綜合管理類和行政執(zhí)法類職位,行測分一、二類。2006年最大的變化是行測取消了多年了考察常識的內容,把考察應知應會的知識改為主要考法律(參見題型分析表),這一年,申論的變化也很大,最明顯的變化是所給材料的字數和篇幅擴大很多。2007年最大的變化是常識部分全部考法律知識,題目數量增加到了140道,這是前所未有的數量。
總的來說,我國實施公務員考試是順應公務員制度建設和公務員法的必然產物,公務員考試作為國家選拔人才的工具和手段,大量借鑒了國外GRE、MBA、MPA和國外政府用人選拔考試的模式和內容,一改以往我國各類考試注重死記硬背式的政治和強調英語成績的風氣,而是改為人才測評的思路,走素質考查的道路,考試內容、方式向考查思維方法和思維品質過度,逐步減少了死記硬背的知識考查,公務員考試不再是考試型人才的天堂,而是青睞于各項綜合素質優(yōu)秀的考生,這種考試模式的轉變也將引導我國教育模式和學習思維、方法的轉變!
3、公務員考試的組織和實施(新考生請詳細了解一下)
目前我國人力資源的去向主要有兩類,一類是企業(yè),占據大多數,二是國家機關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用人,企業(yè)用人建立了完善的招聘錄用和社會人才服務體系,這個功能是由各級人事部門所屬的人才市場和人才服務中心完成,目前也有一些企業(yè)類的人才市場和中介服務機構。第二類是國家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目前公務員錄用全部實行凡進必考、公開按程序考試錄取的制度,事業(yè)單位目前也已經實行了凡進必考,但組織的規(guī)模和規(guī)范性以及考試難度均不及公務員考試。
(1)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招考對比分析
對比項目 |
公務員招考 |
事業(yè)單位招考 |
發(fā)起機構 |
國家:中組部和人事部,地方:省、市委組織部和人事廳,各用人單位上報崗位需求 |
各用人單位的人事部門 |
筆試組織實施機構 |
人事部公務員管理司、各省、市人事廳局所屬人事考試中心(事業(yè)單位,屬于公共服務機構), |
多數委托省、級和地級市的人事考試中心命題和組織報名、考試并交用人單位成績名單,部分單位自行命題組織實施 |
舉辦的統一性 |
國家每年一次,各省、市一般每年統一招考1次,有的2次,個別單位如警察招考可能單獨舉辦 |
目前尚無全國和全省、市統一招考,最多縣級各個單位統一招考,一般是各個單位單獨發(fā)公告招考 |
舉辦時間 |
國家11月末,各省、市不統一,北京市三次,應屆12月中旬,京外生源1月初,社會在職6月中旬 |
不統一,全年均有 |
報名方式 |
網絡報名 |
一般規(guī)模大的采取網絡報名,人數少則現場報名 |
筆試考試科目 |
北京市和國家均只考行測、申論,個別省有公共基礎和專業(yè)課,警察加心理測驗和體能測試。 |
一般考行測(多數包含公共基礎)、申論,或行測、公共基礎,個別考公文寫作,部分加專業(yè)測試 |
公開公正程度 |
國家和北京市很嚴格 |
多數單位招考比較公正,部分招考有待完善 |
分數計算 |
筆試和面試基本上各占一半,有的46開,少數37開。一般設置總分最低線,個別設單科最低線。 |
筆試和面試基本上各占一半,有的46開,一般無最低分數線 |
面試考試組織方 |
國家:人事部會通用人單位,北京考:市人事局公務員管理處命題并組織實施(非考試中心) |
各單位在人事機構指導下自己組織 |
面試比例 |
一般是1:3(一個職位筆試前3名進入面試。2個職位前6名進入),個別1:5和1:2 |
一般1:5,1:3 |
招考公告發(fā)布網站 |
國家人事部網站:gwy2007.mop.gov.cn、北京市人事考試網www.bjpta.gov.cn/ |
各級人事、人才站 |
招考人數 |
國家:1萬左右,北京市:3-5千人 |
每次幾個到幾百不等 |
試題難度 |
較難(試題難不意味著難以考取,難度僅是因為報考人數多而必須增加考試的分度) |
較容易(試題簡單不意味著容易考取,因針對具體每次考試的報考人數少,試題簡單即可區(qū)分優(yōu)劣) |
監(jiān)督機制 |
非常嚴格,社會關注度極大 |
較嚴格,社會關注度較小 |
對比項目 |
公務員招考 |
事業(yè)單位招考 |
上報職位需求 |
各用人單位將職位需求數量和描述報國家人事部公務員管理司(國家)、人事考試中心(。 |
本單位人事部門自己決定,報上級主觀部門批準 |
發(fā)布招考公告 |
國家10月中旬,北京市三次分別為12、1、6月,全國和全省、市分別發(fā)布 |
日期無固定 |
專門的報名網站網站 |
國家和北京市分別有單獨的報名網站 |
一般發(fā)布在當地人才網站,個別在人事考試中心發(fā)布 |
發(fā)布招考職位表 |
一般隨同招考公告一起發(fā)布 |
一般隨同招考公告一起發(fā)布 |
發(fā)布考試大綱 |
國家和北京市有大綱公布,個別省、市無單獨大綱使用國家大綱 |
一般無考試大綱 |
開始報名 |
網絡報名 |
多數現場報名,個別現場報名 |
報名審核 |
各用人單位分別派人審核自己單位的報考者 |
一般審核環(huán)節(jié)和報名環(huán)節(jié)同時進行 |
報名確認 |
交考試費、傳照片通過網絡 |
一般是現場辦理,規(guī)模大的也采取網絡 |
打印準考證件 |
網絡 |
一般是現場,規(guī)模大的也采取網絡 |
筆試考試 |
統一考試 |
一般是為每個單位單獨組織,個別是幾個單位聯合舉辦 |
分數發(fā)布 |
公開發(fā)布,網站查詢,發(fā)布名次 |
公布在網站 |
面試名單 |
發(fā)布在網站 |
規(guī)模較大的發(fā)布,有的不發(fā)布 |
資格審核 |
嚴格審核報名信息的真實性 |
報名時審核。面試前有的也審核 |
面試考試 |
國家:按系統和單位分地區(qū)組織,北京各個單位自行分別組織。 |
各單位自行組織 |
體檢 |
國家和北京均由用人單位確定 |
無固定時間 |
政審 |
時間長度不定,警察很嚴格 |
不定,較簡單 |
錄取 |
在網站公開(時間長度各單位不定) |
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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