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是具有特定的格式,傳達貫徹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發(fā)布行政法規(guī)和規(guī)章,施行行政措施,交流經(jīng)驗的重要工具。因此,它的種類、格式、行文規(guī)則、辦理及管理都有嚴格的規(guī)定。如果公文寫作存在不規(guī)范現(xiàn)象,不但會使公文失去權(quán)威性和嚴肅性,而且會影響公文的辦理過程。申論考試中,公文寫作占有很大的分值,如果這部分掌握不好,寫作不夠規(guī)范,也會影響申論考試的總體成績。
公文寫作中,正確地選擇文種是寫好公文的重要前提,也是寫作者應具備的最基本的能力。行政機關的公文種類主要有13種,即:命令、決定、公告、通告、通知、通報、議案、報告、請示、批復、意見、函、會議紀要。目前在這些公文的寫作中最直接的就是規(guī)范化問題,因為這是閱讀人對公文最直觀的反應。而文種錯用又是規(guī)范化問題中比較常見的,主要集中在請示與報告、請示與函、報告與函、公告與通告、決定與通知、通知與通告等文種的錯用上。例如,通知和通告的錯用源于兩者都具有知照性。但是在知照性這一點上,兩者有著明確的分工,通告是社會組織廣泛使用的、面向社會的知照性公文,具有一定的周知性和約束性;而通知適用于傳達要求下級機關辦理和需要有關單位周知或者執(zhí)行的事項,通告的公布性表明是對不特定人的告知,而通知的傳達性表明通知是對特定人的告知,是平行文或下行文。反映在公文行款上,通告由于是對不特定人的告知,因而無主送項目,而通知是對特定人的告知,主送對象是明確的,必須標明主送機關。
通常在申論考試中,會出現(xiàn)很多涉及公文寫作的題目,需要考生認真加以區(qū)分并且按照給定的標題的文種要求去作答,這樣難度就會有所降低,但是很多考生在考試過程中卻仍舊沒有頭緒,無從下手,原因就在于不清楚每一種公文的特點和區(qū)別,因而導致失分。建議廣大考生正確認識不同種類行政公文的性質(zhì)作用和適用范圍并加以相應的練習,通過立足于當前自身實際,從培養(yǎng)敏銳的政治洞察力、重視文風問題、遵守寫作規(guī)范、學會駕馭材料、講究語言得體等方面,切實提高自己的公文寫作水平,這樣不僅可以在申論考試的公文寫作題目中取得高分,也是為將來真正成為公務員打下良好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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