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審計署公布了對中央、省級、市級、縣級和鄉(xiāng)鎮(zhèn)5級政府的政府性債務審計報告,結果顯示目前我國政府性債務風險總體可控,但部分地方和行業(yè)存在一定的風險隱患。
昨日,北京市審計局也公布了北京的真實“家底”。截至去年6月底,北京市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為6506.07億元,風險總體可控。已支出債務中約95.72%用于了市政建設、交通運輸、保障性住房等基礎性公益性項目。這些政府債在完善公共服務和改善民生的同時,形成了大量優(yōu)質資產,大多債務有經營收入作為償債來源。
市區(qū)鄉(xiāng)三級政府逐一“過篩”
北京市審計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去年8月至9月,審計署統(tǒng)一組織京津冀特派辦和北京市審計機關,按“見人、見賬、見物,逐筆、逐項審核”的原則,對北京市本級及所屬16個區(qū)縣,182個鄉(xiāng)鎮(zhèn)的政府性債務情況進行全面審計。共審計85個政府部門和機構、38個融資平臺公司、57個經費補助事業(yè)單位、9個公用事業(yè)單位和119個其他單位,涉及1554個項目、6429筆債務。
審計結果顯示,截至2013年6月底,北京市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6506.07億元。從政府層級看,市本級、區(qū)縣本級、鄉(xiāng)鎮(zhèn)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分別為2951.69億元、3544.63億元和9.75億元。政府負有償還責任債務中,經費補助事業(yè)單位、國有獨資或控股企業(yè)、融資平臺公司是主要的舉借主體。而銀行貸款、墊資施工和延期付款、證券保險業(yè)和其他金融機構融資是主要舉債來源。
95.72%債務用于基礎性公益性項目
在已支出的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6032.82億元中,用于市政建設、土地收儲、交通運輸、保障性住房、農林水利、教科文衛(wèi)、環(huán)境治理和生態(tài)建設等基礎性、公益性項目的支出5774.90億元,比例為95.72%。其中,用于土地收儲形成了大量土地儲備優(yōu)質資產;用于軌道交通、水熱電氣等市政建設和高速公路等交通運輸設施建設的債務,不斷完善了城市公共服務的功能;用于保障性住房的債務,改善了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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