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體檢和考察
在面試合格人員中,以考生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辦法計算總成績[報考區(qū)縣(自治縣)公安局基層民警崗的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3×60%+面試成績×40%;報考其他職位的計算方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2×60%+面試成績×40%],按招考職位指標從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進入體檢最后一名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時,則依次以《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或《公共基礎知識》)考試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的人員。
公務員的體檢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規(guī)定和渝人發(fā)〔2005〕25號文件的要求組織。
公安人民警察的體檢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渝人發(fā)〔2002〕60號)以及重慶市人事局、重慶市公安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公安機關招考人民警察體檢復查工作的通知》(渝人發(fā)〔2005〕142號)的要求組織。
體檢合格者,由市級招考部門或者由當?shù)卣耸虏块T會同招考單位對其思想政治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yǎng)、日常學習工作情況、身體狀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tǒng)一組織考察。
若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xiàn)缺額時,則按報考同一單位同一職位其他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如遞補人員出現(xiàn)總成績并列的,按上述確定體檢人員的原則處理。
體檢時間、體檢報到地點及有關事宜請于2008年4月25日后登陸重慶人事人才網(wǎng)查詢。
七、公示
招考地區(qū)和市級部門按規(guī)定程序和標準從考試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均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錄用人員,并對擬錄用人員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應在招考地區(qū)、部門或通過網(wǎng)絡、報刊進行。
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所學專業(yè)、準考證號、畢業(yè)院校(或工作單位),同時要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八、錄用審批及待遇
(一) 考試、體檢、考察合格,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者有反映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報重慶市人事局審批錄用為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享受相應待遇。錄用審批前,若出現(xiàn)擬錄用人員不符合招考條件、自動放棄錄用資格等情況時,其缺額按報考同一單位同一職位其他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如遞補人員出現(xiàn)總成績并列的,按上述確定體檢人員的原則處理。新錄用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任職;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
此外,新錄用的公安人民警察須經(jīng)3個月的崗前培訓(計入試用期),崗前培訓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任職,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警銜條例》評授警銜。新錄用的市交通行政執(zhí)法總隊執(zhí)法人員須經(jīng)3個月的崗前培訓(計入試用期),崗前培訓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
(二) 2008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如在2008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畢業(yè)(學位)證書,不予錄用。
九、紀律要求
(一) 招考公務員工作是面向社會選拔優(yōu)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各部門領導要高度重視,認真做好相關工作,保證這次招考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 公開招考公務員工作政策性強,要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嚴格程序。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huán)節(jié),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要自覺接受紀檢監(jiān)察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guī)定或弄虛作假,一經(jīng)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錄用資格,按公務員考試錄用有關規(guī)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招考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問題,請于2008年2月28日后(因28日前市人事局將搬遷辦公樓并啟用新電話號碼)按以下方式咨詢:
涉及網(wǎng)上報名技術和筆試考務方面的有關問題可咨詢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電話:023-86868812(咨詢筆試考務)、023-86868837(咨詢網(wǎng)上報名技術);涉及招考政策方面的有關問題可咨詢重慶市人事局公務員管理處,咨詢電話:023-86868608、023-86868609、023-86868612。
本簡章由重慶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附件2:2008年上半年重慶市公招公安人民警察情況一覽表.xls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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