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市直部分事業(yè)單位工作需要,經市政府同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計劃招聘86名工作人員,詳情見附件一(《2009年滁州市市直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
二、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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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具有國家教育部門承認的大學?埔陨蠈W歷的未就業(yè)應屆和歷屆畢業(yè)生、企業(yè)單位職工均可報考。部分崗位需具備普通高校畢業(yè)生資格或學士學位。
(二)報考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愛崗敬業(yè),品行端正,作風正派;
2、專科和本科生考生年齡為28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研究生考生年齡為35周歲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3、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
4、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開招聘工作由市人事局統(tǒng)一組織,按照以下步驟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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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提前在《滁州日報》、滁州政府網(wǎng)站、滁州人事人才網(wǎng)站等相關媒體和網(wǎng)站上發(fā)布,并在市內張貼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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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報名時間地點:2009年4月26日—29日,每天8:30—17:00在滁州市人才市場(育新路228號,國際大酒店對面,會議中心東側)現(xiàn)場報名,報名咨詢電話:0550-3047981、0550-3031755。
2、報考人員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和聘用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等證書(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和學歷學位及取得時間證明,聘用之前仍未提供報考職位所要求的相關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在職人員還需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以上各項報名證件均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3、報考人員須填寫《滁州市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二),提交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五張。
4、考生按招聘崗位要求進行報名,每個考生限報一個崗位。報考人數(shù)與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的比例不小于3:1,個別稀缺崗位可放寬至2:1。因比例不足而取消的崗位,其報考者允許在報名結束三天內改報其它崗位。
5、根據(jù)省物價局、財政廳皖價費〔2006〕226號文件規(guī)定,報考人員按每科45元繳納考試費用。農村特困和城市低保人員享受減免費用政策。辦理減免費用手續(xù)的報考人員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出具由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提供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者,出具由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扶貧部門提供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同時,需提供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件、材料(如戶口簿等)。
6、對弄虛作假取得報名資格者,一經發(fā)現(xiàn),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7、考生務必于2009年5月26日-28日到滁州市人事考試中心(育新路174號市委機關南苑小區(qū),電話:0550-3022253)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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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筆試科目為《職業(yè)能力測試》、《專業(yè)基礎知識》兩科。《職業(yè)能力測試》主要包括常識判斷、數(shù)量關系、判斷推理、資料分析、言語理解與表達等,考試時限為120分鐘,分值為100分;《專業(yè)基礎知識》(具體科目見附件一)主要包括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yè)基礎知識等,考試時限為120分鐘,分值為100分。
2、應聘滁州職業(yè)技術學院、滁州衛(wèi)校和滁州農機技工學校教師崗位的考生需進行試講或實際操作。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與崗位數(shù)3:1的比例確定參加試講或實際操作人員。試講或實際操作成績?yōu)?SPAN lang=EN-US>100分,試講或實際操作成績需達到60分(含60分)以上者方可聘用。
3、應聘研究生崗位人員,免于筆試,但需參加主管部門和聘用單位組織的面試,面試成績?yōu)?SPAN lang=EN-US>100分,面試方案需經市人事局核準后方可實施。面試時間地點由用人單位另行通知。面試成績需達到60分(含60分)以上者方可聘用。
4、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為2009年5月30日。具體安排為:
上午:9:00—11:00 《職業(yè)能力測試》
下午:14:30—16:30 《專業(yè)基礎知識》
筆試地點設在滁州市內,具體地點見準考證。
5、考試成績
考試成績?yōu)椤堵殬I(yè)能力測試》(占40%)與《專業(yè)基礎知識》(占60%)合成,其中滁州職業(yè)技術學院、滁州衛(wèi)校和滁州農機技工學校教師崗位考試成績?yōu)楣P試合成成績(占60%)與試講或實際操作成績(占40%)合成。研究生崗位考試成績以實際面試成績計算。
根據(jù)皖人發(fā)〔2008〕44號文件規(guī)定,凡符合招聘條件,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yè)生,每門筆試科目成績加2分。
如出現(xiàn)總成績相同的情況,除職業(yè)技術學院、滁州衛(wèi)校和滁州農機技工學校教師崗位以試講或實際操作成績高低分排序外,其它考生以《專業(yè)基礎知識》成績高低排序。
。ㄋ模w檢和考核
根據(jù)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與招聘崗位數(shù)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考核人員。體檢工作由市人事局統(tǒng)一組織,除特殊要求外,體檢標準按照招考國家公務員體檢標準執(zhí)行?己擞烧衅竼挝慌c其主管部門負責實施,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職業(yè)道德、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yè)成績)以及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等情況。體檢和考核后,出現(xiàn)人選缺額的,在同崗位應聘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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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檢和考核工作結束后,市人事局從考試、體檢、考核等均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相關地點公示一周,同時公布監(jiān)督舉報電話。對經公示無異議或雖有反映但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市人事局下達聘用通知,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入編、落戶、檔案轉遞等手續(xù)。新聘人員在規(guī)定的時間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用人單位必須與新進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經單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員的人事檔案關系可委托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實行人事代理。
四、有關要求
1、公開招聘工作嚴格按照“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原則組織實施,接受社會和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監(jiān)督。
2、切實加強對招聘工作的組織領導,認真落實各項回避制度、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嚴格執(zhí)行人事考試政策,規(guī)范考試程序,嚴明考試紀律。
3、對違反考試紀律的應聘者和違反政策規(guī)定的招聘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本公告相關事項由滁州市人事局負責解釋。
附件1:《2009年滁州市市直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
附件2:《滁州市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
滁州市人事局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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