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吉林省公安廳長白山公安局人民警察職位及各市(州)公安局(選調)基層公安機關選拔大學畢業(yè)生職位的各位考生:
現就體能測試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測試人員范圍:
以下考生在網上資格初審合格后,按本通知要求參加吉林省公安廳組織的體能測試:
1、報考吉林省公安廳長白山公安局的全體考生;
2、報考長春市公安局(選調)、吉林市公安局(選調)、四平市公安局(選調)、遼源市公安局(選調)、通化市公安局(選調)、白山市公安局(選調)、白城市公安局(選調)、延邊州公安局(選調)和松原市公安局(選調)“基層公安機關選拔大學畢業(yè)生職位”的全體考生。
二、時間:
2012年8月11日8:30至16:00。
三、地點:
長春公安干部學校,G102公路(長吉北線)1077號。
參加體能測試時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打印的《考生報名信息表》以及運動鞋、運動服。
五、注意事項:
(一)對身體素質達不到規(guī)定體能測試標準的考生,可以不到現場參加體能測試,按照自動放棄報考資格處理。
(二)因身體健康原因不宜參加體能測試的,須在測試前提出,否則因參加體能測試而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負。
(三)在體能測試過程中,考生感覺本人身體不適的,應立即向工作人員提出,終止體能測試,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負。
(四)考生在參加體能測試期間,要保管好隨身物品,服從工作人員管理,保持良好秩序,不得使用通訊工具,不得帶領陪同人員進入測試場地。
(五)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體能測試的,視為體能測試不通過。
六、由于現場有多個招考單位同時進行體能測試,請上述考生在體能測試現場到“吉林省公安廳體能測試點”指示牌處集合。
吉林省公安廳
二〇一二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