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準考證打印和領取
通過資格審查并按規(guī)定繳納費用的考生,于2009年12月14日—12月18日登錄山西人事考試網站(http://www.sxpta.com/),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因故不能下載打印準考證的考生,可于2009年12月18日到山西省人事考試中心510室技術部領取準考證。
準考證打印和領取時,如遇問題請與山西省人事考試中心聯(lián)系解決。
聯(lián)系電話:0351—7339662
考生請保管好自己的準考證,參加考試的各個環(huán)節(jié)都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
三、筆試
1、筆試科目
筆試分公共科目和專業(yè)科目兩種。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所有報考人員均參加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考試。
報考省委組織部信息管理中心、黨員電化教育中心職位和法院、檢察院法律職位的考生還需參加專業(yè)科目考試。其中報考法院、檢察院法律職位且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考生,專業(yè)科目免考,專業(yè)科目成績按該科目全省考出的最高成績計算。
2、筆試時間和地點
12月20日
上 午 9:00—11:0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下 午 15:00—17:30 申論
12月21日
上 午 9:00—11:30 專業(yè)科目考試
本次考試在太原市和有招錄計劃的市設置考場。報考省直機關(單位)的,在太原市參加考試;報考市、縣、鄉(xiāng)機關(單位)的,在所報市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考生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缺少上述證件或與報名時提交的個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參加考試。
3、筆試成績計算
只參加公共科目考試的考生,筆試成績按《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即:筆試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50%+申論成績×50%)。
同時參加專業(yè)科目考試的考生,筆試總成績按公共科目綜合成績和專業(yè)科目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即:筆試成績=公共科目綜合成績×50%+專業(yè)科目成績×50%)。
單科成績(綜合科目、專業(yè)科目)達到60分者為合格,方可進入面試。
根據《關于統(tǒng)籌實施引導高校畢業(yè)生到農村基層服務項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06]42號)、《關于選聘優(yōu)秀高校畢業(yè)生擔任村干部的工作方案》(晉辦發(fā)[2006]14號)和《關于組織開展高校畢業(yè)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yī)和扶貧工作,繼續(xù)實施“大學生志愿服務晉西北計劃”的通知》(晉人字[2006]99號)文件精神,凡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晉西北計劃的考生,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其中“大學生村干部”考生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在筆試總成績中加5分進行排隊。
2009年山西省從優(yōu)秀村干部中考錄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和縣鄉(xiāng)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擬錄取人員,如參加此次考試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4、筆試成績查詢
筆試成績確定并公布后,考生可通過山西人事考試網(http://www.sxpta.com/)進行查詢。
四、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后,對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未就業(yè)的畢業(yè)生須持身份證、畢業(yè)證(及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在職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及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和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以及招考部門要求的其他證件。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須持相應的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缺少上述證件或所持證件與報名登記表所填內容不符者,不得參加面試。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招錄機關有權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五、面試
資格復審后,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省直機關(單位)按面試人數與錄用人數3: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市、縣、鄉(xiāng)機關(單位)按面試人數與錄用人數2: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
面試人數不達錄用比例的,要減少錄用指標,使面試人數與錄用指標達到比例。如只有1名考生參加面試,則該考生面試成績必須達到或超過本考場面試的平均成績。
參加面試的考生名單、面試的時間及地點將在山西人事考試網(http://www.sxpta.com/)公布。
面試重點測試應試者的綜合分析、宏觀決策、邏輯思維、臨場應變、語言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進入面試時,考生須持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缺少上述證件或與報名時提交的個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參加面試。面試成績達到60分為合格。
六、考核和體檢
考生考試的最后成績以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計算。參加考核和體檢的人員在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以考試成績由高到低,按照考核人員與錄用人員1:1的比例擇優(yōu)確定。
因考核和體檢不合格出現缺額的,用人單位報省委組織部同意后,依次進行遞補。除因報名人數、入闈人數不達規(guī)定要求并經省委組織部決定減少名額外,要按照公告的招考數量足額錄用。
考核和體檢工作在省委組織部的統(tǒng)一領導下進行,具體由省直各招錄機關(單位) 、各市組織實施。主要是對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質(尤其是在重大事件中的表現),遵紀守法意識,道德品質修養(yǎng),人際溝通能力,心理調適能力,日常學習工作的情況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進行全面、客觀、真實的考核。體檢要參照人事部、衛(wèi)生部下發(fā)的《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1號)嚴格執(zhí)行,在指定的三級乙等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
七、公示和錄用
用人單位根據職位的要求,結合對應試者的考核和體檢情況,擇優(yōu)確定擬錄用人員,報省委組織部研究同意后,由省委組織部統(tǒng)一在山西人事考試網及相關媒體發(fā)布公告并公示擬錄用人員名單。屆時,省委組織部還將公布監(jiān)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時間為7天。
錄用人員確定后,辦理錄用手續(xù)。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任職;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本《公告》由省委組織部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省委組織部研究決定。
特別提示: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任何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假借公務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中共山西省委組織部
二〇〇九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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