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具體設置
基于“整體”和“一貫”而設置的九年義務教育新課程方案如表6-1、表6-2 所示。
表6-1義務教育課程設置表
年級 | |||||||||
課 程 門 類 |
一 |
• 二 |
二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九 |
品德與生活 |
品德與社會 |
思想品德 |
思想品德 |
思想品德 | |||||
歷史與社會(或選擇歷史、地理) | |||||||||
科學 |
科學(或芳 |
fe擇生物、物理、化學) | |||||||
語文 |
語文 |
語文 |
語文 |
語文 |
語文 |
語文 |
語文 |
語文 | |
數學 |
數學 |
數學 |
數學 |
數學 |
數學 |
數學 |
數學 |
數學 | |
外語 |
外語 |
外語 |
外語 |
外語 |
外語 |
外語 | |||
體育 |
體育 |
體育 |
體育 |
體育 |
體育 |
體育與健康 |
體育與健康 |
體育與健康 | |
藝> |
^ (或選歲 |
春音樂、美術) | |||||||
綜合實踐活動 | |||||||||
地方與學校課程 |
表6-2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及比例
課 程 門 類 |
年級 |
九年課時 總計(比例) | ||||||||
— |
二 |
二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九 | ||
品德 與生活 |
品德 與生活 |
品德 與社會 |
品德 與社會 |
品德 與社會 |
品德 與社會 |
思想品德 |
思想品德 |
思想品德 |
7% 〜9% | |
歷史與社會(或選擇歷史、地理) |
3% 〜4% | |||||||||
科學 |
科學 |
科學 |
科學 |
科學(或2 |
1擇生物、物理、化學) |
〜9% | ||||
語文 |
語文 |
語文 |
語文 |
語文 |
語文 |
語文 |
語文 |
語文 |
20% 〜22% | |
數學 |
數學 |
數學 |
數學 |
數學 |
數學 |
數學 |
數學 |
數學 |
13% 〜15% | |
外語 |
外語 |
外語 |
外語 |
外語 |
外語 |
外語 |
6% 〜8% | |||
體育 |
體育 |
體育 |
體育 |
體育 |
體育 |
體育 與健康 |
體育 與健康 |
體育 與健康 |
10% 〜11% | |
藝術(或選: |
澤音樂、美術) |
9% 〜11% | ||||||||
綜合實踐活動 |
16% 〜20% | |||||||||
地方與學校課程 |
續(xù)表
周 課 時 數 |
||||||||||
26 |
26 |
30 |
30 |
30 |
30 |
34 |
34 |
34 |
274 | |
節(jié) |
||||||||||
學 年 總 課 時 數 |
||||||||||
910 |
910 |
1050 |
1050 |
1050 |
1050 |
1190 |
1190 |
1122 |
9522 | |
節(jié) |
注:1.表格內縱向為各個年級的周課時數,九年總課時按每學年35周上課時間計箅;橫向為各門課程占 九年總課時的比例。
2.綜合實踐活動主要包括信息技術教育、研究性學習、社區(qū)服務與社會實踐以及勞動與技術教育。
表6-1為義務教育階段一至九年級的課程設置,表6-2為義務教育階段各年級 周課時數、學年總課時數、九年總課時數和各門課程課時比例,每門課的課時比例 有一定彈性幅度。地方與學校課程的課時和綜合實踐活動的課時共占總課時 的 16% 〜20%。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可根據本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不同地區(qū)社會、經濟、文化發(fā) 展的實際情況,制訂不同的課程計劃;學年課時總數和周課時數應控制在國家所規(guī)定 的范圍內;根據教育部關于地方課程、學校課程管理與開發(fā)的指導意見,提出本省 (自治區(qū)、直轄市)地方課程、學校課程管理與開發(fā)的具體要求,報教育部備案。民族 學校、復式教學點、簡易小學等學校的課程設置,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自主決定。
3.具體要求
(1) 每學年上課時間35周。學校機動時間2周,由學校視具體情況自行安排, 如學校傳統(tǒng)活動、文化節(jié)、運動會、遠足等。復習考試時間2周(初中最后一年的 第二學期畢業(yè)復習考試時間增加2周)。寒暑假、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共13周。
(2) 晨會、班隊會、科技文體活動等,由學校自主安排。
(3) 綜合實踐活動是國家規(guī)定的必修課,其具體內容由地方和學校根據教育部 的有關要求自主開發(fā)或選用。綜合實踐活動的課時可與地方、學校自主使用的課時 結合在一起使用,可以分散安排,也可以集中安排。
(4) 為培養(yǎng)學生的創(chuàng)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各門課程普遍增加了實踐活動。學校 在做學年教學安排時,應根據活動的性質和內容,合理統(tǒng)籌安排。
(5) 初中階段的學校在選擇分科與綜合相結合的課程時,若選擇科學、歷史、 地理,可相應減少自然地理的內容;若選擇歷史與社會、生物、物理、化學,則應 參照相關課程標準安排自然地理的內容。
(6) 各門課程均應結合本學科特點,有機地進行思想道德教育。環(huán)境、健康、 國防、安全等教育也應滲透在相應課程中進行。
(7) 一至六年級設體育課,七至九年級設體育與健康課,均應貫徹“健康第一” 的原則。七至九年級體育與健康課程標準中要求的健康知識,應在學生進行相關體 育活動時,使學生了解,但不得組織筆試。
(8) 小學開設英語課程的起始年級一般為三年級。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可結合 實際,確定本地區(qū)小學開設英語課程的工作目標和步驟。初中階段開設外語課程的 語種,可在英語、日語、俄語等語種中任選一種。外國語學校或其他有條件的學校 可開設第二外語。民族地區(qū)的中小學校,外語課程的設置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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