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責編:wangpingping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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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幼兒保護
考點歸納
1.熟悉幼兒權利保護的相關教育法規(guī),保護幼兒的合法權利。
2.依據國家教育法律法規(guī),分析評價幼兒教育工作中幼兒權利保護等實際問題。
重點提示
一、兒童的權利
兒童權利,指兒童依法享有的與成年人平等的權利。
兒童權利的范圍涉及公民權利、政治權利、經濟權利、社會權利和文化權利,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將這些權利概括為最基本的生存權、獲得保護權、發(fā)展權和參與權,并規(guī)定任何兒童,不分性別、國籍、民族、種族、健康狀況、文化背景、宗教信仰、居住地區(qū)和其他因素的影響,平等地享有這些權利。
1.生存權
兒童的生存權是保障兒童生命存活、身體健康以及作為生命外圍屏障的人格尊嚴的權利。兒童出生后即獲得了生命權,享有生命安全不受侵害、不被剝奪和特殊保護的權利。此外,兒童有獲得足夠食物、一定住所以及其他生活保障的權利(對于成人而言是財產權和社會保障權)。
2.獲得保護權
獲得保護權是保障兒童獲得國家、社會、家庭保護的權利。
3.發(fā)展權
發(fā)展權是保障兒童健康成長的各種權利。兒童的發(fā)展權具體包括:兒童有接受一切形式教育的權利。包括正規(guī)教育和非正規(guī)教育。發(fā)展權還包括兒童享有與其身體、心理、精神、道德與社交發(fā)展相適應的生活水平。
4.參與權
參與權是保障兒童有獲得參與社會活動的權利。兒童的社會性參與不僅是他們基本的權利,而且也是他們成長和發(fā)展的基本需要。
二、幼兒權利的保護
1.家庭保護
2.學校保護
3.社會保護
4.司法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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