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上午,廣東省陸豐市甲子鎮(zhèn)甲子第一中學,因制止考試中不守紀律的學生,該校一范姓語文教師被數(shù)名學生和家長群毆導致昏迷,左眼幾近失明,身體軟組織嚴重挫傷。醫(yī)生出具的報告稱,左眼瞳孔變形,大量出血并存在積水。事發(fā)學校已在當天下午停課,所有老師準備以無聲的行動維護教師尊嚴。(4月26日《北京晨報》)
都說教師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曾幾何時,我們多指責體罰學生的老師缺乏愛心、耐心,讓他們涵養(yǎng)師德、自尊自重;如今,情勢發(fā)生逆轉,“工程師”卻常常被心靈扭曲的學生辱罵、毆打。教師和學生到底誰是弱者?
也許家長輕信孩子的片面說詞,和家長對孩子的過分溺愛讓其養(yǎng)成驕橫無忌的性格,是導致范老師被學生和家長群毆的客觀因素。但骨子里,卻流露出對教師尊嚴的蔑視。如果說學生心理可塑,情有可原,需要管教的話,那么家長幫學生打老師,則是赤裸裸的目無法紀的違法行為 ,必須嚴懲不貸,以維護師道,匡扶正義。許多老師反映,現(xiàn)在教師難當,上級壓、學校壓、家長壓、連學生也壓,有的學生和家長動不動對老師提出要求、責難、甚至是威脅。而究其原因,不是老師教得好壞,也不是老師不想管,關鍵是老師不敢真管。有的時候,老師只好睜一只眼閉一只眼講好自個兒的課,下點工夫把愿學的學生教好,對得起自己的良心就行了 。筆者擔心,一旦老師們明哲保身 、放任不管,真不敢想我們的下一代該怎樣 、中華民族的明天會如何。
為保護教師的正當權益,《義務教育法》和《教師法》分別明確規(guī)定:“侮辱、毆打教師、學生的,由有關部門給予行政處分”;“侮辱、毆打教師的,根據(jù)不同情況,分別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行政處罰;造成損害的,責令賠償損失;情節(jié)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顯然,法規(guī)將施暴的主體定位于成人,而不是學生;法規(guī)只籠統(tǒng)提到學生要尊敬老師,而未立法禁止學生侮辱、毆打老師。在如何有效保護教師人格權和生命權的問題上,法律應該盡快補上這樣的空白。否則,我們拿什么保護師道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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