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業(yè)薪酬管理實踐中,根據(jù)薪酬支付依據(jù)的不同,有崗位工資、職務工資、技能工資、績效工資、工齡工資、薪級工資等薪酬構成元素。通常企業(yè)選擇一個或二個為主要形式,其他為輔助形式。以下是幾種主要的工資制度形式:
依據(jù)崗位或職務進行支付的工資體系稱為崗位工資制或職務工資制;
依據(jù)技能或能力進行支付的工資體系稱為技能工資制或能力工資制;
依據(jù)以績效進行支付的工資體系,如計件工資制、提成工資制、承包制等;
依據(jù)崗位(職務)和技能工資進行支付的工資體系稱為崗位技能工資制或職務技能工資制;
依據(jù)崗位(職務)和績效工資進行支付的工資體系稱為崗位績效工資制或職務績效工資制。
選擇并確定工資制度形式是很關鍵的,這體現(xiàn)著公司的價值導向。
1、崗位工資制和職務工資制
1、崗位工資制
崗位工資制是依據(jù)任職者在組織中的崗位確定工資等級和工資標準的一種工資制度。
崗位工資制基于這樣兩個假設:第一,崗位任職要求剛好與任職者能力素質相匹配,如果員工能力超過崗位要求,意味著人才的浪費,如果員工能力不能完全滿足崗位要求,則意味著任職者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無法及時、保質保量的完成崗位工作。
崗位工資制的理念是:不同的崗位將創(chuàng)造不同的價值,因此不同的崗位將給與不同的工資報酬;同時企業(yè)應該將合適的人放在合適的崗位上,使人的能力素質與崗位要求相匹配,對于超過崗位任職要求的能力不給與額外報酬;崗位工資制鼓勵員工通過崗位晉升來獲得更多的報酬。
2、職務工資制
職務工資制是簡化了的崗位工資制,職務和崗位的區(qū)別在于,崗位不僅表達出層級還表達出工作性質,比如人力資源主管、財務部部長等就是崗位,而職務僅僅表達出來層級,比如主管、經理,以及科長、處長等。職務工資制在國有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以及政府機構得到廣泛的應用。
職務工資制只區(qū)分等級,事實上和崗位工資具有本質的不同,崗位工資體現(xiàn)不同崗位的差別,崗位價值綜合反映了崗位層級、崗位工作性質等多方面因素,是市場導向的工資制度,而職務工資僅僅體現(xiàn)層級,是典型的等級制工資制度。
職務工資制特點和和崗位工資制的優(yōu)缺點近似,但相對于崗位工資制,職務工資制有個最大的特點是:根據(jù)職務級別定酬,某些人可能沒有從事什么崗位工作,但只要到了那個級別就可以享受相應的工資待遇,這是對內部公平的最大挑戰(zhàn)。
2、技能工資制和能力工資制與崗位工資制、職務工資制不同,技能工資制和能力工資制是基于員工的能力,他不是根據(jù)崗位價值的大小來確定員工的報酬,而是根據(jù)員工具備的與工作有關的技能和能力的高低來確定其報酬水平。
1、技能工資制
技能工資制根據(jù)員工所具備的技能而向員工支付工資,技能等級不同,薪酬支付標準不同。
技能通常包括三類,深度技能、廣度技能和垂直技能,深度技能指從事崗位工作有關的知識和技能,深度技能表現(xiàn)在能力的縱向結構上,他強調員工在某項能力上不斷提高,鼓勵員工成為專家;廣度技能指從事相關崗位工作有關的知識和技能,廣度技能表現(xiàn)在能力的橫向結構上,他提倡員工掌握更多的技能,鼓勵員工成為通才;垂直技能指的是員工進行自我管理,掌握與工作有關的計劃、領導、團隊合作等技能,垂直技能鼓勵員工成為更高層次的管理者。
2、能力工資制
能力工資制根據(jù)員工所具備的能力向員工支付工資,員工能力不同,薪酬支付標準不同。
在人力資源開發(fā)與管理中,能力多指一種勝任力和勝任特征,是員工具備的能夠達成某種特定績效或者是表現(xiàn)出某種有利于績效達成的行為能力。
根據(jù)能力冰山模型,個人績效行為能力由知識、技能、自我認知、品質和動機五大要素構成。知識是指個人在某一特定領域擁有的事實型與經驗型信息;技能指結構化地運用知識完成某項具體工作的能力,即對某一特定領域所需技術與知識的掌握情況;自我認知是個人關于自己的身份、人格以及個人價值的自我感知;品質指個性、身體特征對環(huán)境和各種信息所表現(xiàn)出來的持續(xù)而穩(wěn)定的行為特征;動機指在一個特定領域自然而持續(xù)的想法和偏好(如成就、親和力、影響力),它們將驅動,引導和決定一個人的外在行動。
其中,知識和技能“水面以上部分”,是外在表現(xiàn),是容易了解與測量的部分,相對而言也比較容易通過培訓來改變和發(fā)展;而自我認知、品質和動機是“水面以下部分”,是內在的、難以測量的部分,它們不太容易通過外界的影響而得到改變,但卻對人員的行為與表現(xiàn)起著關鍵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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