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責編:宋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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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省)統(tǒng)考錯、丟證書的換發(fā)受理工作即將開始,請攜帶以下材料于2011年6月1日至6月17日到省中心307室辦理,逾期不予受理。
聯(lián)系人:李文伯,聯(lián)系電話:024-22966425。
需提供材料如下:
1. 《信息勘誤表》
2. 身份證復印件1份
3. 2寸照片二張
4. 證書丟失需提供遺失證書的公告(須國家認可公開發(fā)行)原件
5. 重名原因照片貼錯需提供二人身份證原件
6. 學歷錯誤需提供學歷證明
附件:<<信息勘誤表>>(請考生登錄到遼寧省職業(yè)技能鑒定中心網(wǎng)站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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