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jié) 四氣
一、四氣的含義
四氣,也稱四性,即寒熱溫涼四種藥性,它反映藥物在影響人體陰陽盛衰,寒熱變化方面的作用性質(zhì),是說明藥物作用性質(zhì)的重要概念之一。
平性,是指藥物寒熱偏性不明顯者。
二、四氣的確定依據(jù)
藥性寒熱溫涼,是從藥物作用于機體所發(fā)生的反應(yīng)概括出來的,與所治疾病的寒熱性質(zhì)相反。
故四氣的確定是以用藥反應(yīng)為依據(jù),病證寒熱為基準。
能夠減輕或消除熱證的藥物,一般屬于寒性或涼性,如石膏,板藍根對于發(fā)熱口渴、咽痛等熱證有清熱解毒作用,表明這兩種藥物具有寒性。
能夠減輕或消除寒證的藥物,一般屬于溫性或熱性,如附子、干姜對于腹中冷痛、四肢厥冷、脈沉無力等寒證具有溫中散寒作用,表明這兩種藥物具有熱性。
三、四氣的所示效用
寒涼性藥物,即表示其具有清熱、瀉火、涼血、解熱毒等作用。
溫?zé)崴幘哂袦乩锷⒑⒀a火助陽、溫經(jīng)。
寒涼性有傷陽助寒之弊,而溫?zé)嵝詣t有傷陰助火之害。
四、具體表述
有些藥物,還標以大熱、大寒、微溫、微寒等予以區(qū)別,這是對中藥四氣程度不同的進一步區(qū)分。
五、陰陽屬性
溫?zé)釋訇,寒涼屬陰。溫次于熱,涼次于寒,即在共同性質(zhì)中又有程度上的差異。
六、四氣的臨床意義:
1.據(jù)病證的寒熱選擇相應(yīng)藥物,治熱病投寒藥,治寒病投熱藥。如治氣分高熱,投性寒的石膏、知母;治亡陽欲脫,投性熱的附子、干姜等。
2.據(jù)病證寒熱程度的差別選擇相應(yīng)藥物。如治亡陽欲脫,選大熱之附子,而治一般中寒腹痛,投溫性之煨姜;反之,則于治療不利,甚則損傷人體。
3.寒熱錯雜者,則寒熱并用,至于孰多孰少,據(jù)情而定。
4.對于真寒假熱或真熱假寒者,則又當(dāng)分別治以熱藥或寒藥,必要時加用藥性相反的反佐藥。
第二節(jié) 五味
一、五味的含義.
五味,即指藥物因功效不同而具有辛、甘、酸、苦、咸等味。其既是藥物作用規(guī)律的高度概括,又是部分藥物真實滋味的具體表示。
此外還有淡味、澀味。由于長期以來將澀附于酸,淡附于甘以合五行配屬關(guān)系,故習(xí)稱五味。
二、五味的確定依據(jù)
五味確定最初是依據(jù)藥物真實滋味。
黃連、黃柏之苦;
甘草、枸杞之甘;
桂枝、川芎之辛;
烏梅、木瓜之酸;
芒硝、昆布之咸。
隨著用藥實踐的發(fā)展,人們對藥物作用的認識不斷豐富,一些藥物的功能很難用其滋味來解釋,因而采用以功效推定其味的方法。
如葛根,臨床證明其既能生津止渴,又能發(fā)表透疹,用口嘗所得甘昧只能解釋歸納其生津止渴作用,而發(fā)表透疹則難以歸納解釋,故又據(jù)發(fā)表透散多味辛的原則,再賦予其辛味。
由此可知,確定味的主要依據(jù)有二:一是藥物的真實滋味,二是藥物的功能。
三、所示效用與臨床應(yīng)用
1.辛:能散、能行,有發(fā)散、行氣、活血等作用。
一般治療表證的藥物,如荊芥、薄荷;治療氣滯的香附;治療血瘀的川芎、紅花,都有辛味。
副作用:辛味藥大多能耗氣傷陰,氣虛陰虧者慎用。
2.甘:能補、能緩、能和,即有補益、緩急止痛、調(diào)和藥性、和中的作用
如治虛證的黃芪、熟地、枸杞子;治攣急作痛、調(diào)和藥性的飴糖、甘草等;某些甘昧藥還能解藥、食毒,如甘草、蜂蜜等。此外,甘味藥多質(zhì)潤而善于滋燥。
副作用:甘味藥大多能膩膈礙胃,令人中滿,凡濕阻、食積、中滿氣滯者慎用。
3.酸:能收、能澀,即有收斂固澀作用。多用于體虛多汗,久瀉久痢,肺虛久咳,遺精滑精,尿頻遺尿等滑脫不禁的證候。
山茱萸、五味子澀精、斂汗,五倍子澀腸止瀉,烏梅斂肺止咳、澀湯止瀉等。
副作用:酸味藥大多能收斂邪氣,凡邪未盡之證均當(dāng)慎用。
4.苦:能泄、能燥、能堅。
能泄的含義較廣,①通泄:如大黃瀉下通便,用于熱結(jié)便秘;②降泄:如杏仁降泄肺氣,用于肺氣上逆之咳喘。枇杷葉能除降泄肺氣外,還能降泄胃氣,用于胃氣上逆之嘔吐呃逆;③清泄:如梔子、黃芩清熱瀉火,用于火熱上炎,神躁心煩,目赤口苦等證。
苦能燥即燥濕,用于濕證。濕證有寒濕、濕熱的區(qū)別。
溫性的苦燥藥如蒼術(shù)、厚樸,用于寒濕證,稱為苦溫燥濕;寒性的苦燥藥如黃連、黃柏,用于濕熱證,稱為苦寒燥濕。
苦能堅的提法源于《黃帝內(nèi)經(jīng)》!端貑•臟氣法時論》:“腎欲堅,急食苦以堅之。”
以 知母、黃柏等苦味藥用治腎陰虧虛、相火亢盛等證為例,認為苦能堅陰,并以“瀉火存陰”之理解釋!按骊帯笔情g接作用,“瀉火”是直接作用?嗄軋躁幣c苦能清泄直接相關(guān)。
堅厚脾胃:增進食欲,黃連、龍膽草。
5.咸:能軟、能下,有軟堅散結(jié)和瀉下通便作用。
如治瘰疬、痰核的昆布、海藻,治癥瘕的鱉甲,治熱結(jié)便秘的芒硝等。
6.澀:能收斂固澀,與酸味作用相似。
龍骨、牡蠣澀精,赤石脂、禹余糧澀腸止瀉,蓮子固精止帶,烏賊骨收斂止血、固精止帶等。
7.淡:能滲、能利,有滲濕利水作用。多用于治療水腫、小便不利等證,如豬苓、茯苓、薏苡仁、通草等。
四、陰陽屬性
辛、甘、淡屬陽,酸、苦、咸屬陰。
五、氣味配合
(一)意義
氣與味分別從不同角度說明藥物的作用,其中氣偏于定性,味偏于定能,只有將二者合參才能較全面地認識藥物的性能。
如紫蘇與薄荷雖均味辛而能發(fā)散表邪,但紫蘇性溫而發(fā)散風(fēng)寒,薄荷性涼而發(fā)散風(fēng)熱;黃芪與石斛雖均味甘而能補虛,但黃芪性溫而善補氣升陽,石斛性微寒則善清熱養(yǎng)陰。
(二)原則
氣與味配合的原則有二:一為任何氣與任何味均可組配;二為一藥中氣只能有一,而味可以有一個,也可以有兩個或更多。味越多,說明其作用越廣泛。
(三)規(guī)律
氣味配合規(guī)律有二:一為氣味均一;二為一氣二昧或多味。
(四)氣味配合與療效的關(guān)系
味同氣異者,作用有共同之處,也有不同之處。
例如,紫蘇、薄荷皆有辛味,能發(fā)散表邪,但紫蘇辛溫,能發(fā)散風(fēng)寒;薄荷辛涼,能發(fā)散風(fēng)熱。
再如,麥冬、黃芪皆有甘味,麥冬甘涼,有養(yǎng)陰生津作用;黃芪甘溫,有溫養(yǎng)中焦,補中益氣作用。
氣同味異者,作用有共同之處,也有不同之處。
例如, 黃連、生地黃均性寒,皆能清熱,用治熱證。
黃連苦寒,清熱燥濕,主治濕熱證。
生地黃甘寒,清熱養(yǎng)陰,用治虛熱證。
性味還必須與藥物的具體功效結(jié)合起來,方能全面、準確地認識藥物。
紫蘇、辛夷性味皆是辛溫,都有發(fā)散風(fēng)寒的作用。而紫蘇發(fā)散力較強,又能行氣和中;辛夷發(fā)散力較弱,而長于通鼻竅。
因此,性味與功效合參尤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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