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責編:majingjing_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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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jié) 審計工作底稿的歸檔(結合教材第24章)
項目 | 內容 |
一、審計工作底稿歸檔工作的性質 | 如果在歸檔期間對審計工作底稿作出的變動屬于事務性的,注冊會計師可以作出變動,主要包括: 1.刪除或廢棄被取代的審計工作底稿; 2.對審計工作底稿進行分類、整理和交叉索引; 3.對審計檔案歸整工作的完成核對表簽字認可; 4.記錄在審計報告日前獲取的、與審計項目組相關成員進行討論并取得一致意見的審計證據 |
二、審計檔案的結構 | 1.永久性檔案 | 永久性檔案--指那些記錄內容相對穩(wěn)定,具有長期使用價值,并對以后審計工作具有重要影響和直接作用的審計檔案 |
2.當期檔案 | 當期檔案--指那些記錄內容經常變化,主要供當期和下期審計使用的審計檔案 |
三、審計工作底稿歸檔的期限(結合教材第24章) | 審計工作底稿的歸檔期限--為審計報告日后六十天內; 如果注冊會計師未能完成審計業(yè)務,審計工作底稿歸檔期限為審計業(yè)務中止后的六十天內。 如果針對客戶的同一財務信息執(zhí)行不同的委托業(yè)務,出具兩個或多個不同的報告,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將其視為不同的業(yè)務,根據會計師事務所內部制定的政策和程序,在規(guī)定的歸檔期限內分別將審計工作底稿歸整為最終審計檔案。 【例題2·單選題】 下列有關審計工作底稿歸檔期限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如果完成審計業(yè)務,歸檔期限為審計報告日后六十天內 B.如果完成審計業(yè)務,歸檔期限為外勤審計工作結束日后六十天內 C.如果未能完成審計業(yè)務,歸檔期限為外勤審計工作中止日后三十天內 D.如果未能完成審計業(yè)務,歸檔期限為審計業(yè)務中止日后三十天內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本題主要考核 “審計工作底稿歸檔時間”知識點。完成了審計工作,審計工作底稿的歸檔期限為審計報告日后60天內,如果注冊會計師未能完成審計業(yè)務,審計工作底稿的歸檔期限為審計業(yè)務中止后的60天內。 |
四、審計工作底稿歸檔后的變動 | (一)需要變動審計工作底稿的情形 注冊會計師發(fā)現有必要修改現有審計工作底稿或增加新的審計工作底稿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兩種: 1.注冊會計師已實施了必要的審計程序,取得了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并得出了恰當的審計結論,但審計工作底稿的記錄不夠充分。 2.審計報告日后,發(fā)現例外情況要求注冊會計師實施新的或追加審計程序,或導致注冊會計師得出新的結論。 關注:例外情況(結合教材第22章第4節(jié)) |
(二)變動審計工作底稿時的記錄要求: 在完成最終審計檔案的歸整工作后,如果發(fā)現有必要修改現有審計工作底稿或增加新的審計工作底稿,無論修改或增加性質如何,注冊會計師均應當記錄下列事項: 1.修改或增加審計工作底稿的理由; 2.修改或增加審計工作底稿的時間和人員,以及復核的時間和人員 |
五、審計工作底稿的保存期限 | 會計師事務所應當自審計報告日起,對審計工作底稿至少保存10年。 如果注冊會計師未能完成審計業(yè)務,會計師事務所應當自審計業(yè)務中止日起,對審計工作底稿至少保存10年。 注意: 對于連續(xù)審計的情況,當期歸整的永久性檔案可能包括以前年度獲取的資料,這些資料雖然是在以前年度獲取,但由于其作為本期檔案的一部分,并作為支持審計結論的基礎。因此,注冊會計師對于這些對當期有效的檔案,應視為當期取得并保存10年。 在完成最終審計檔案的歸整工作后,注冊會計師不應在規(guī)定的保存期屆滿前刪除或廢棄任何性質的審計工作底稿 |
六、審計工作底稿的復核 | (一)項目組成員實施的復核(結合教材第24章) | 關注: 復核人員應當考慮: 1.審計工作是否已按照法律法規(guī)、相關職業(yè)道德要求和審計準則的規(guī)定執(zhí)行; 2.重大事項是否已提請進一步考慮; 3.相關事項是否已進行適當咨詢,由此形成的結論是否得到記錄和執(zhí)行; 4.是否需要修改已執(zhí)行審計工作的性質、時間安排和范圍; 5.已執(zhí)行的審計工作是否支持形成的結論,并已得到適當記錄; 6.獲取的審計證據是否恰當充分、恰當,足以支持審計結論; | |
(二)項目質量控制復核 | 7.審計程序的目標是否已經實現。 復核人員--應當知悉并解決重大的會計和審計問題,考慮其重要程度并適當修改總體審計策略和具體審計計劃。此外,項目組成員與客戶的專業(yè)判斷分歧應當得到解決,必要時,應考慮尋求恰當的咨詢。 復核工作--應當由至少具備同等專業(yè)勝任能力的人員完成,復核時應考慮是否已按照具體審計計劃執(zhí)行審計工作,審計工作和結論是否予以充分記錄,所有重大事項是否已得到解決或在審計結論中予以反映,審計程序的目標是否已實現,審計結論是否與審計工作的結果一致并支持審計意見。 復核范圍--因審計規(guī)模,審計復雜程度以及工作安排的不同而存在顯著差異。 | ||
項目合伙人有責任采取以下措施: 1.確定會計師事務所已委派項目質量控制復核人員; 2.與項目質量控制人員復核人員討論在審計過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項; 3.在項目質量控制復核完成后,才能出具審計報告 |
項目質量控制復核客觀評價以下事項: 1.項目組作出的重大判斷; 2.在準備審計報告時得出的結論 |
本章小結:
1.理解審計工作底稿概述;
2.掌握審計工作底稿的格式、要素和范圍;
3.掌握工作底稿的歸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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