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政群機關公開招考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面試實施方案
為了進一步做好××市黨政群機關公開招考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的面試工作,根據《××市黨政群機關首屆公開招考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實施方案》精神,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面試原則及目的
面試是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錄用考試中的主要環(huán)節(jié),必須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必須在各級組織人事部門的指導和監(jiān)督下,按規(guī)定的程序進行。
通過面試進一步考察應試人員的基本素質和適應職位要求的能力;通過面試的具體實施,探索科學規(guī)范的面試方法。
二、面試時間
(一)××市直屬工作部門:1998年1月14日至16日(日程安排見附件一)。
(二)區(qū)、縣級市:1998年1月19至27日(具體安排由各區(qū)、縣級市結合實際擬定,報××市錄用考試服務中心備案)。
(三)凡須加考專業(yè)面試的職位,應在1998年1月9日前完成。
三、面試對象的確定
(一)筆試結束后,由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根據全市筆試的整體水平按不少于區(qū)域招考職位數1∶3的比例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各招考職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擬錄用職位數l∶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
經批準加考專業(yè)筆試的職位應在統一筆試合格人員中進行。專業(yè)筆試后,根據專業(yè)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擬招考職位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
(二)合格分數線確定后,請各區(qū)、縣級市及招考部門將擬招考職位數與合格人數情況(附件三)于12月26日前報送市人事局考試錄用處,由市統一按擇優(yōu)的原則,從統一筆試合格的人選中進行遞補。
(三)在面試過程中,由于應試人員自動放棄面試資格,使擬招考職位少于1∶3比例的,按上述辦法遞補。
四、面試方式及內容
(一)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著重考查應試人員的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組織協調能力、自我情緒控制能力、求職動機與擬任職的匹配性、舉止儀表等。另外,還可運用心理學的方法,測試應試人員的職業(yè)能力傾向和職業(yè)興趣。
(二)加考專業(yè)面試,著重測試應試人員是否具備擬錄用職位專業(yè)知識。凡加考專業(yè)面試的職位,其面試計分辦法是:結構化面試占60%,專業(yè)面試占40%。
(三)面試試題的命制。市直屬工作部門的面試試題由市錄用考試服務中心負責命制;各區(qū)、縣級市的面試試題由當地組織人事部門負責命制;凡加考專業(yè)面試的職位,由招考部門負責命制,并于1997年12月25日前報當地人事部門審核。
各區(qū)、縣級市應按有關規(guī)定組織人員進行封閉式命題。面試試題在啟用前,應按絕密級材料妥為保管,面試結束后,各區(qū)、縣級市及有關招考部門統一將面試試題報送××市錄用考試服務中心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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