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報考條件等政策 |
第 2 頁:報名方式和基本步驟 |
第 3 頁:筆試安排和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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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報考條件等政策
一、 本次考試哪些人員可以報名?
凡符合《公務員法》第十一條所規(guī)定公務員的基本條件,屬于《陜西省2012年從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考試錄用公務員(選調生)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公告》(以下簡稱《招考公告》)中所規(guī)定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且符合《招考公告》所附《職位表》中具體資格條件者,均可自愿報考有關職位。
《公務員法》第十一條規(guī)定公務員應當具備的條件: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2.年滿十八周歲;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4.具有良好的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7.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是指哪些人員?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是指到農(nóng)村與社區(qū)任職的高校畢業(yè)生(亦稱“大學生‘村官’”)、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教師、農(nóng)村基層人才隊伍振興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
三、哪些人員不能報考?
1.非“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人員不準許報名。
2.未滿服務期限的農(nóng)村基層人才隊伍振興計劃人員、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和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教師不準許報名;非2008年、2009年、2010年選聘的大學生“村官”不準許報名。
3.已享受特設職位定向招考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或選調生的人員,不準許報考。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曾因個人重大過失被辭退或取消錄用資格的、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未經(jīng)批準自行離職的,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在試用期內(nèi)的,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在各級各類公務員錄用考試中,被認定填報虛假信息、作弊等違紀違規(guī)行為,予以處理,仍處在限制報名期限內(nèi)的人員,不準許報名。
5.屬于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或人民警察其它情形的人員,不準許報名。
6.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應當回避情形的職位。
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guī)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和財務工作!惫珓諉T錄用考試是職位競爭考試,報考人員通過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環(huán)節(jié)的選拔,最終將被錄用到所報考的職位任職。如果報考人員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一旦報考該職位且被錄用,則立即形成回避關系。
四、留學回國人員報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須提供《招考公告》和《職位表》中規(guī)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報考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wǎng)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學歷認證材料和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等,應在面試資格復審時與其他材料一并交資格審查部門審核。
五、非普通高等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的畢業(yè)生是否可以報考?
對于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如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wǎng)絡教育、夜大、電大等,凡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學歷的,其畢業(yè)生可以報考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職位。
2001年以后的學歷證書可以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www.chsi.com.cn)上查詢,在該網(wǎng)能查到的學歷即為國民教育學歷。凡無學歷電子注冊或與國民教育序列高等教育畢業(yè)證書格式要求不符的其他證書等均不屬于國民教育序列畢業(yè)證書。
六、如何根據(jù)所學專業(yè)選擇報考符合專業(yè)條件要求的職位?
除報考不限專業(yè)的職位外,報考人員需判斷自己所學專業(yè)是否符合擬報考職位的專業(yè)條件。報考人員可對照《陜西省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專業(yè)指導目錄(2011年修訂)》(見《招考公告》附件)中設置的專業(yè)類別及其包含的具體專業(yè),選擇自己符合專業(yè)條件的職位。若所學專業(yè)(含留學回國人員所學專業(yè))未列入《陜西省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專業(yè)指導目錄(2011年修訂)》,則可選擇與專業(yè)要求條件相近、相似的職位,并通過報考職位表后所附資格審查單位聯(lián)系電話進行咨詢確認。
七、報考年齡是如何規(guī)定的?
本次考試對報考人員的年齡規(guī)定,一般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6年11月12日至1994年11月12日期間出生)。
同時,因錄用人民警察有專門的年齡規(guī)定,以及個別用人單位在編人員年齡結構等因素,對人民警察等部分職位的年齡作了要求,具體規(guī)定以《職位表》中資格條件為準。
八、怎樣理解年齡規(guī)定的“30周歲以下”?
截至2012年11月12日,不超過31周歲生日(以身份證上標明的出生月日為準)都屬于“30周歲以下”。其他年齡規(guī)定同理推計。
九、生源地是指什么?
生源地是報考人員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時的常住戶口所在地。
十、哪些職位屬于人民警察職位?報考人民警察職位有什么特殊要求?
本次考試人民警察職位包括公安、監(jiān)獄系統(tǒng)的警察職位。
對報考人民警察職位人員,在面試資格復審時須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按照《陜西省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詳見《招考公告》附件)執(zhí)行。體能測評時,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或女子800米跑兩個項目測評次數(shù)均為1次;縱跳摸高的測評不超過3次。
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在體檢時除執(zhí)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還須執(zhí)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人民警察職位的體檢項目。
十一、報考人員可以報考幾個職位?
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