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于報考資格條件
1、哪些人員可以報考公務員(參公管理工作人員)?
凡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一條規(guī)定、《2013年海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以下簡稱《招考公告》)中所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以及規(guī)定的職位資格條件者,均可報考公務員(參公管理工作人員)。
2、哪些人員不能報考?
此次招考公務員(參公管理工作人員),下列人員不能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參公管理工作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3)現(xiàn)役軍人;
(4)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
(5)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參公管理工作人員);
(6)公務員(參公管理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7)有關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參公管理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單位)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的職位。
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guī)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單位)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單位)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和財務工作!惫珓諉T錄用考試是職位競爭考試,報考人員通過筆試、面試、考察、體檢等環(huán)節(jié)的選拔,最終將被錄用到所報考的職位上去任職。如果報考人員與招錄機關(單位)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一旦報考該職位且被錄用,則立即形成回避關系。
3、2013年畢業(yè)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報考?
2013年畢業(yè)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則上不得報考。如定向或委培單位同意其報考,須由定向或委培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
4、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的畢業(yè)生是否可以報考?
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wǎng)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yè)生取得畢業(yè)證后,符合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