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選調方法和程序
本次公開選調交流采取統(tǒng)一考試方式,由市委組織部、市公務員局組織,按以下程序進行:
1、筆試和面試
筆試定于2009年11月28日舉行,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調查研究能力、應變處置能力、決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能力素質?荚嚥恢付◤土曈脮荚嚪秶浴渡虾J2009年公務員公開選調交流考試大綱》為準。《考試大綱》將在上!21世紀人才網”上公布。應試者的專業(yè)知識和能力測試,由用人單位結合面試工作進行。
市職業(yè)能力考試院承擔具體考務工作。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筆試成績可于2009年12月13日通過上!21世紀人才網”、上海市職業(yè)能力考試院網站查詢。
面試由用人單位在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的統(tǒng)一安排下具體實施。面試人員名單根據考生筆試成績,按各選調交流職位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
筆試和面試分別按35%、65%比例計算總成績。每個職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一般按1:3確定考察人選。
2、考核考察
用人單位按照干部管理權限,根據德才兼?zhèn)涞脑瓌t,對考察預選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核,對是否適合或勝任職位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要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對涉及晉升為副處長、副調研員職務的,還應進行民主測評。
根據需要,可對考察對象進行體檢。體檢按照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和國務院衛(wèi)生行政部門審定的標準進行。
3、黨委(黨組)討論決定
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黨委(黨組)集體討論作出任用決定。黨委(黨組)集體討論認為無合適人選的,該職位可以空缺。
4、辦理轉任手續(xù)
被交流人選確定后,原則上由擬任用的單位與其所在現(xiàn)單位協(xié)商同意后,上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并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下達轉任通知書。
五、咨詢與監(jiān)督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市委組織部、市公務員局負責解釋。各用人單位負責接受考生的具體職位咨詢,詳見《上海市2009年公務員公開選調交流單位咨詢電話一覽表》。
政策咨詢電話:24022517 24022531
考務咨詢電話:021-64049005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21-24022726
監(jiān)督電話:021-64333772
附件:
2.上海市2009年公務員公開選調交流單位咨詢電話一覽表.xls
中共上海市委組織部
上海市公務員局
200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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