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勞動關系管理
勞動爭議產生的原因
1.勞動爭議的內容只能是以勞動權利義務為標的。
2.市場經濟的物質利益原則的作用,使得勞動關系當事人之間,既有共同的利益和合作的基礎,又有利益的差別和沖突。
勞動爭議仲裁的原則
1.一次裁決原則 2.合議原則 3.強制原則 4.回避原則 5.區(qū)分舉證責任原則
勞動者派遣機構的管理內容主要有:
1、資格條件2、設立程序3、合同體系(1、形式用人主體同派遣勞動者是勞動合同2、派遣機構與接受單位的勞動者派遣協(xié)議)
★勞動者派遣的成因
(一)降低勞動管理成本
(二)促進就業(yè)與再就業(yè)
(三)為強化勞動法制提供條件
(四)滿足外國組織駐華代表機構等特殊單位的需求
勞動爭議處理概述
(一)勞動爭議的概念
勞動爭議亦稱勞動糾紛,是指勞動關系雙方當事人之間因勞動權利和勞動義務的認定與實現所發(fā)生的糾紛。
1.勞動爭議的當事人是特定的
2.勞動爭議的內容是特定的
3.勞動爭議有特定的表現形式
★勞動者派遣的特點
(一)形式過去關系的運行
勞動者派遣機構是形式勞動關系的主體之一,是以勞動力派遣形式用工的用人單位,其職責是派遣勞動者的招聘、甄選、考核和錄用,將勞動者派遣到接受單位,支付工資、提供福利待遇、為受派遣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督促派遣勞動者的接受單位執(zhí)行國農勞動標準和勞動條件。
(二)實際勞動關系的運行
派遣勞動者的接受單位是實際勞動關系的主體之一,是獲得勞動者實際勞動給付的用工單位。
(三)勞動爭議處理
派遣機構與接受單位之間發(fā)生的爭議屬于民事糾紛。
處理異地勞動爭議可以參照以下原則:遣勞動者與派遣機構的勞動爭議,由派遣機構所在地管轄;派遣勞動者與接受單位的勞動,由接受單位所在地管轄;派遣勞動者與派遣機構和接受單位的勞動爭議,可由勞動合同或勞動者派遣協(xié)議約定,由當事人選擇派遣機構所在地或接受單位所在地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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