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匯總:2012年注冊會計師《審計》基礎講義匯總
第十三章 風險評估
第一節(jié) 風險評估概述
關注:
審計風險準則的特點
1.要求注冊會計師必須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huán)境
注冊會計師通過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huán)境,包括了解內部控制,未識別財務報表層次以及各類交易,賬戶余額和披露認定層次重大錯報風險提供更好的基礎。
2.要求注冊會計師在所有階段都要實施風險評估程序;
應當將識別的風險與認定層次可能發(fā)生錯報的領域相聯(lián)系,實施更為嚴格的風險評估程序,不得未經風險評估直接將風險設定為高水平。
3.要求注冊會計師將識別和評估的風險與實施的審計程序掛鉤;
在設計和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時,注冊會計師應當將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安排和范圍與識別,評估的風險相聯(lián)系,以防止機械的利用程序表從形式上迎合審計準則對程序的要求。
4.要求注冊會計師針對重大的各類交易、賬戶余額和列報實施實質性程序;
注冊會計師對重大錯報風險的評估是一種判斷,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存在固有限制,無論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結果如何,注冊會計師都應當針對重大的各類交易,賬戶余額和披露實施實質性程序,不得將實質性程序只集中在例外事項上。
5.要求注冊會計師將識別、評估和應對風險的關鍵程序形成審計工作記錄,以保證執(zhí)業(yè)質量,明確執(zhí)業(yè)責任.
審計風險準則的出臺,有利于降低審計失敗發(fā)生的概率,增強社會公眾對行業(yè)的的信息;有利于嚴格審計程序,識別、評估和應對重大錯報風險;有利于明確審計責任,實施有效的質量控制;有利于促使注冊會計師掌握新知識和新技能,提高整個行業(yè)的專業(yè)水平。同時,審計風險準則對注冊會計師風險評估程序以及依據(jù)風險評估結果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影響很大,因此,也影響到審計工作的各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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