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答題技巧:國家公務員考試申論科目的基本要求是寫作能力,而議論文通常會被很多考生作為首選文體,專家認為考生要系統(tǒng)滴掌握議論文的寫作方法。議論文具有論點、論據、論證三大要素,在此進行細細講述。
(一)論點
論點就是文章所要議論、闡述的觀點,是作者要表達的看法和主張。論點的提出和確立要注意:
1.正確性
論點的說服力根植于對客觀事物的正確反映,而這又取決于作者的立場、觀點、態(tài)度、方法是否正確,如果論點本身不正確,甚至是荒謬的,再怎么論證也不能說服人。因此,論點正確是對議論文最起碼的要求。
2.鮮明性
贊成什么、反對什么,要非常鮮明,不能模棱兩可,含混不清。
3.新穎性
論點應該盡可能新穎、深刻,能提出超越他人的見解,而不是重復他人的老生常談,也不是無關痛癢、流于表面的泛泛而談。
(二)論據
論據就是證明論點的材料、依據。
1.論據的類型
(1)事實的材料。包括具體的事例、概括的事實、統(tǒng)計數(shù)字、親身經歷和感受等。
(2)理論的材料。包括前人的經典著作、至理名言、民間的諺語和俗語、科學上的公理、規(guī)律等。
2.使用論據的要求
(1)確鑿性。我們必須選擇那些確鑿的、典型的事實。引用經過實踐檢驗的理論材料作為論據時,必須注意所引理論本身的精確涵義。
(2)典型性。引用的事例應該具有廣泛的代表性,代表這一類事物的普遍特點和一般性質。
(3)論據與論點的統(tǒng)一。論據是為了證明論點的,因此,兩者應該聯(lián)系緊密一致。
(三)論證
論證就是用論據來證明論點的過程。議論文的論點要解決“證明什么”,論據要解決“用什么來證明”,而論證是解決“如何進行論證”的問題。論證的目的在于揭示論點和論據之間的內在邏輯關系。
論證的核心要求是有效、簡明、新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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