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9月1日起,中國的個稅起征點提高到3500元,到今日剛好是新個稅法實施兩周年。多位財稅專家近日在天和經濟研究所舉辦的“瞻望十八屆三中全會后財稅體制改革走向”的沙龍上表示,個人所得稅已經成為“工薪階層稅”,建議改按家庭征稅,以降低工薪階層的稅負,同時加強對高收入人群的監(jiān)管,實現真正的稅負公平。(中國新聞網9月1日)
稅負公平是保證社會公平發(fā)展的重要基礎。據專家王大樹指出,現在個人所得稅已經淪為“工薪階層稅”,真正承受個稅負擔的主要是工薪階層,而富人們則沒有交多少稅。這說明稅收等制度改革的頂層設計已經系關整個社會公平正義的正常實現?梢哉f,制度不公就是最大的不公。目前而言,優(yōu)化設計科學的制度并進行科學改革顯得尤為緊迫,這是正確處理改革、發(fā)展與穩(wěn)定關系過程中極為重要的一環(huán)。
從另外一方面來看,社會基層日益固化,既然個人所得稅已經成為“工薪階層稅”,那么針對富人階層的稅收應該積極有效地開展起來,比如遺產稅、房產稅、股權收益稅、股權轉讓稅等等。為何這些稅種難以開展起來,這跟稅收制度的頂層設計有關。事實上,許多股東每年的股權收益已經超過12萬元,而不向政府繳納一分稅,這難道可以叫科學征稅、稅負公平嗎?顯然,這是否定的回答。又比如直銷市場費、總經銷加盟費以及超市、綜合商場進場費、物業(yè)年預收費等,地方稅務部門為何不針對這些環(huán)節(jié)加以征稅呢?富人之所以成為富人,就是因為他們占用了許多重要的社會資源、市場資源以及資本資源優(yōu)勢,層層得利,左押金右提價,而自己分文不掏,又不交稅,這樣下去怎么不會成為富人呢?所以說,據目前而言,要從實際出發(fā)進行頂層制度改革,這是實現真?zhèn)社會公平正義的唯一出路。
這里必須指出,政府應該對富人合理避稅總量進行限額,超過一定的總量就應該進行嚴密監(jiān)控加以征收,不能讓富人無限制地避稅下去。多勞多得,多收多交,這是一個社會公平發(fā)展、科學發(fā)展的重要前提。如果多勞不多得,多收不多交,那是社會制度的悲哀。正如稅務專家吳麗光表示,稅法應該與時俱進進行改革,減輕工薪階層的稅負,加大對高收入人群的監(jiān)管。從根本上來講,稅務部門應該與銀行信息聯網,所有個人的收入支出都能清楚看到,這在技術上也不是很困難的事情。希望十八屆三中全會后能夠看到稅收改革的推進。
個人所得稅淪為“工薪階層稅”,這是誰的尷尬?制度越落后,越需要改革。這就需要從實際出發(fā),與時俱進,著重發(fā)揮中央以及各個地方稅收科學調控的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