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級社會工作者法規(guī)與政策重點解讀匯總
第四節(jié) 工傷保險政策法規(guī)
一、適用范圍
二、工傷保險基金
三、工傷的認定
四、勞動能力鑒定
五、工傷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jù):
----《勞動法》
----《工傷保險條例》
一、適用范圍
中國境內(nèi)各類企業(yè)、有雇工的個體戶
二、工傷保險基金
單位繳納/職工個人不繳納
三、工傷的認定
(一)應當認定為工傷的七種情形
(1)工作原因受傷害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nèi),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傷害
-----在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nèi),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履行職責受傷害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nèi),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yè)病
-----患職業(yè)病的。
(5)外出受傷害或者下落不明
-----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上下班途中受傷害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7)其他
-----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二)視同工傷的三種情形
(1)突發(fā)疾病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fā)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nèi)經(jīng)搶救無效死亡的。
(2)搶險救災
-----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3)舊傷復發(fā)
-----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zhàn)、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fā)的。
(三)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的情形
(1)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
(2)醉酒導致傷亡的。
(3)自殘或者自殺的。
四、勞動能力鑒定
----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10個傷殘等級:
----最重為一級,最輕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3個等級: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勞動能力鑒定程序:
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qū)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
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鑒定意見
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根據(jù)專家組的鑒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
再次鑒定申請
-----申請鑒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qū)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nèi)向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
最終結論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五、工傷保險待遇
(一)工傷醫(yī)療待遇(主要包括六個方面)
在指定醫(yī)療機構就醫(y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yī)療機構急救
治療費用
交通、伙食補助費
輔助器械費用
停工留薪期間的待遇
生活護理費
(二)因工傷殘待遇
1、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2)按月支付傷殘津貼。
(3)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xù)后,停發(fā)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yǎng)老保險待遇。
2、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的,享受以下待遇: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2)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的,按月發(fā)給傷殘津貼,繳納社會保險費。
(3)經(jīng)職工本人提出,可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yè)補助金。
3、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2)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yè)補助金。
(三)因工死亡待遇
1、職工因工死亡,或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nèi)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直系親屬按照規(guī)定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2、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喪葬補助金和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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