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稅總局納稅服務司就納稅咨詢熱點問題做出解答,明確個人在法定節(jié)假日的加班費不屬于國家統(tǒng)一規(guī)定發(fā)給的補貼津貼,需按照工薪收入納稅。此舉在社會上引發(fā)了很大的爭議。根據“京報調查”的結果顯示,59.1%的人認為“不該收,增稅只會觸痛公眾稅感”;與此同時,雖然有94.1%的人表示節(jié)假日加過班,卻有45.1%的人表示沒拿到過加班費。
稍懂稅法的人都知道,加班工資繳個稅從來不是什么“新規(guī)”,而只是一個稅務常識。國稅總局在官網上開辟納稅咨詢欄目,正好回應了納稅人對這個問題的咨詢,這才引出了這場風波。之所以會引發(fā)這么大的社會爭議,足見公眾對于稅務法規(guī)的知之甚少。所以,國稅總局新開的納稅咨詢欄目不應該就此偃旗息鼓,而是應該辦得更好更認真,增進公眾對于稅務知識的了解,同時也從中聽取民意發(fā)現問題。
有40.9%的被調查者認為“如果法律是這樣規(guī)定的,就應該收”。這充分說明,具體到加班工資應否繳個稅的問題,相當多的人其實還是很理性的。這不僅體現了公眾對于稅法的尊重,同時也可能是認識到:如果稅務部門真的有權為了照顧某個群體而擅自將諸如加班工資之類的應稅項目剔除,那么受益最多的肯定不會是普通公眾,而只會是近水樓臺的既得利益群體。
當然,還有59.1%的人認為“不該收,增稅只會觸痛公眾稅感”。這里面,除了對稅法知識缺少了解外,也有對“加稅幻覺”的敏感,此外,更多還是一種情緒化的宣泄,是要借此將稅負沉重的呼聲表達出來。換言之,關于加班工資繳個稅的民怨如潮,與國稅總局回答納稅咨詢的正常履職,其實根本不在一個有效的對話維度上:稅務總局回答的是“依法應該怎樣納稅”,公眾喊的卻是稅負感覺很重、稅負痛苦很深。
2011年我國個人所得稅收入連續(xù)跳過5000億元和6000億元兩個大關,達6054.09億元,比2010年增收1216.92億元,同比增長25.2%.人們很難理解,個稅收入增加如此迅猛,為何還要在工薪階層的那點加班費上錙銖必較?要知道,在節(jié)假日加班并且在乎那點加班費的,可都是一線工薪階層。人們在稅負沉重的感覺下,非但看不到大規(guī)模結構性減稅的動作,反而盡是“加班工資繳個稅”這樣疑似“加稅”的動作,當然會刺激到他們敏感的神經。
更讓人郁悶的是,45.1%的人居然根本沒拿到過加班費——既然加班工資要繳個稅,那么誰又來保障加班工資呢?雖然稅務部門只負責收稅,保障加班工資的事情不在其職責與權限范圍之內;但是在公眾眼里,稅務部門代表的是政府,政府部門不僅應該對稅收應收盡收,對勞動者權益更該應保盡保,否則就是“無代表,不納稅”。更何況,加班工資都不能到位,加班工資繳個稅不是也無從談起嗎?這樣看來,公眾從加班工資繳個稅的稅務問題,追問到加班工資無保障的勞保問題,并非胡攪蠻纏,而是合理的引申延展。
總而言之,有關部門不應該僅從普及稅務常識的角度來看待“加班工資繳個稅”引發(fā)的公眾爭議,而是更應該重視隱藏在背后的民意訴求。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