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媒體一篇有關(guān)6名女童遭教師性侵案的調(diào)查報道,援引江西瑞昌市副市長蔣賢智對受害者家長的話說,“如果是我的孩子遇到了這樣的事,我就不聲不響帶她到一個沒有人認識的地方去治病,不會向政府要一分錢”。此言引發(fā)巨大爭議。近日,蔣賢智承認說過類似的話,但強調(diào)有前因后果和特定情境。(8月12日大江網(wǎng))
副市長在道歉為“不嚴謹”外,還試圖重新梳理公眾對她的誤解。毫無疑問,用前因后果、特定情境來解釋,是更為逼真地還原當(dāng)時語境,因此看來,這也算是一次比較理性的溝通案例。
副市長的不嚴謹引發(fā)巨大爭議,這是轉(zhuǎn)型期特有的溝通障礙。有些官員、學(xué)者的話語出現(xiàn)在公眾視野中時,已經(jīng)被割裂成“雷語”,比如說“不給政府添麻煩”、“性侵陪酒女比良家女危害小”等,乍看這些話,簡直是在公眾情緒上澆油,許多人不探索前因后果,直接跳腳就罵。
問題是,有些言論被罵并不冤枉,而有些言論被罵,是因為公眾沒有理解言論要表達的意思。比如,副市長說“不會向政府要一分錢”時,并不是站在公民權(quán)利的理想角度上,她說的是一種現(xiàn)實選擇。
正如副市長所言,“并不是覺得受害者應(yīng)該忍氣吞聲,而是保護孩子隱私、避免二次傷害”。同時,她也表達了自我立場,“作為市長,問題要依法依規(guī)解決”。假如考慮說話語境,理解個人表達,我們就不會先站隊、貼標(biāo)簽,選擇性地攻擊和混戰(zhàn)。
為何會有這些溝通障礙?首先,公眾在接收信息時,本身就有選擇性接收之嫌;而媒體在報道這些信息時,也難免有斷章取義之弊。
避免這些溝通障礙,受眾、媒體,還有官員提高自身溝通素養(yǎng)頗為重要。但相比而言,官員更需要做出良好表率。給出言論了,就要給出推導(dǎo)過程;公眾罵娘了,也用不著罵回去,而是要相信公眾有這個理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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