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單選題 |
第 3 頁:多選題 |
第 5 頁:綜合題 |
第 6 頁:單選題答案 |
第 7 頁:多選題答案 |
第 8 頁:計算問答題答案 |
第 9 頁:綜合題答案 |
一、單項選擇題
1.
【答案】C
【解析】選項C:動產轉讓所得按照轉讓動產的企業(yè)或者機構、場所所在地確定。
2.
【答案】D
【解析】選項AB:在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lián)系的非居民企業(yè),適用20%的低稅率,但實際征稅時適用10%的稅率;選項C:在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yè)取得的來源于境外的所得,不需要在我國繳納企業(yè)所得稅;選項D:基本稅率25%適用于居民企業(yè)和在中國境內設有機構、場所且所得與機構、場所有關聯(lián)的非居民企業(yè)。
3.
【答案】C
【解析】應確認的收入總額=100+17+60=177(萬元)。
4.
【答案】A
【解析】選項A:資產所有權未轉移,屬于內部處置資產,不視同銷售確認收入。
5.
【答案】B
【解析】選項ACD不屬于企業(yè)所得稅法規(guī)定的免稅收入。
6.
【答案】C
【解析】稅前可扣除的損失=96.3+(96.3-9.3)/(1-13%)×13%+9.3/(1-7%)×7%-10=100(萬元)。
7.
【答案】C
【解析】職工福利費扣除限額=1100×14%=154(萬元)<實際發(fā)生160萬元,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160-154=6(萬元)
軟件生產企業(yè)的職工培訓費用,可按實際發(fā)生額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鄢毠づ嘤栙M用后的職工教育經費的余額應按照工資、薪金的2.5%的比例扣除,職工教育經費扣除限額=1100×2.5%=27.5(萬元),扣除職工培訓費用后的職工教育經費余額=40-10=30(萬元),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30-27.5=2.5(萬元)
工會經費扣除限額=1100×2%=22(萬元)<實際發(fā)生30萬元,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30-22=8(萬元)
該企業(yè)合計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6+2.5+8=16.5(萬元)。
8.
【答案】A
【解析】合理的借款總量=200×2=400(萬元),在所得稅前準予扣除的利息支出=400×7%=28(萬元)。
9.
【答案】C
【解析】對從事股權投資業(yè)務的企業(yè)(包括集團公司總部、創(chuàng)業(yè)投資企業(yè)等),其從被投資企業(yè)所分配的股息、紅利以及股權轉讓收入,可以按規(guī)定的比例計算業(yè)務招待費扣除限額。業(yè)務招待費扣除限額A=30×60%=18(萬元)>扣除限額B=(1000+200+150+90)×5‰=7.2(萬元),因此準予在企業(yè)所得稅前扣除的業(yè)務招待費為7.2萬元。
10.
【答案】C
【解析】公益性捐贈支出扣除限額=500×12%=60(萬元),實際發(fā)生公益性捐贈支出=20+3.4+25=48.4(萬元),未超過扣除限額,準予據實扣除。
11.
【答案】B
【解析】選項ACD均不得在所得稅前扣除。
12.
【答案】D
【解析】選項A: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資產,不得計算折舊扣除;選項B: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不得計算折舊扣除;選項C: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不得計算折舊扣除。
13.
【答案】A
【解析】自2011年7月1日起,投資企業(yè)從被投資企業(yè)撤回或減少投資,其取得的資產中,相當于初始出資的部分,應確認為投資收回;相當于被投資企業(yè)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余公積按減少實收資本比例計算的部分,應確認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確認為投資資產轉讓所得。A企業(yè)取得的銀行存款2000萬元中,1000萬元應確認為投資收回;3000×30%=900(萬元),應確認為股息所得,居民企業(yè)直接投資于其他居民企業(yè)取得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收益屬于免稅收入,因此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2000-1000-900=100(萬元),剩余的100萬元應確認為投資資產轉讓所得,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14.
【答案】D
【解析】A公司視同銷售貨物所得=400-240=160(萬元);營業(yè)外收入——債務重組利得=700-400-400×17%=232(萬元);A公司該業(yè)務應繳納的企業(yè)所得稅=(160+232)×25%=98(萬元)。
15.
【答案】B
【解析】選項B:被分立企業(yè)未超過法定彌補期限的虧損額可按分立資產占全部資產的比例進行分配,由分立企業(yè)繼續(xù)彌補。
16.
【答案】A
【解析】自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3萬元(含3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yè),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yè)所得稅。該商業(yè)企業(yè)屬于小型微利企業(yè),年應納所得額=860-857=3(萬元),應納所得稅=3×50%×20%=0.3(萬元)。
17.
【答案】C
【解析】A國所得抵免限額=240×15%=36(萬元),在A國實際繳納24萬元,應在境內補繳所得稅=36-24=12(萬元);該企業(yè)2011年應在境內繳納企業(yè)所得稅=600×15%+12=102(萬元)。
18.
【答案】B
【解析】應納企業(yè)所得稅=(100+40)×10%=14(萬元)。
19.
【答案】C
【解析】該企業(yè)應繳納企業(yè)所得稅=380×10%×25%=9.5(萬元)。
20.
【答案】C
【解析】稅務機關依照規(guī)定進行特別納稅調整后,應當對補征的稅款,自稅款所屬納稅年度的次年6月1日起至補繳稅款之日止的期間,按日加收利息。加收的利息,應當按照稅款所屬納稅年度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與補稅期間同期的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加5個百分點計算。應加收利息=30×(6%+5%)=3.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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