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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點3】可轉換債券籌資
可轉換債券,是一種特殊的債券,它在一定期間內依據(jù)約定的條件可以轉換成普通股。
一、可轉換證券主要特征
1.可轉換性
可轉換證券,可以轉換為特定公司的普通股,這種轉換,在資產負債表上只是負債轉換為普通股,并不增加額外的資本,認股權證與之不同,認股權會帶來新的資本。這種轉換是一種期權,證券持有人可以選擇轉換,也可以不轉換而繼續(xù)持有債券。
2.轉換價格
可轉換債券發(fā)行之時,明確了以怎樣的價格轉換為普通股,這一規(guī)定的價格就是可轉換債券的轉換價格(也稱轉股價格),即轉換發(fā)生時投資者為取得普通股每股所支付的實際價格。轉換價格通常比發(fā)行時的股價高出20%~30%。
3.轉換比率
轉換比率是債權人通過轉換可獲得的普通股股數(shù)?赊D換債券的面值、轉換價格、轉換比率之間存在下列關系:
轉換比率=債券面值÷轉換價格
4.轉換期
轉換期是指可轉換債券轉換為股份的起始日至結束日的期間。
可轉換債券的轉換期可以與債券的期限相同,也可以短于債券的期限。
例如,某種可轉換債券規(guī)定只能從其發(fā)行一定時間之后(如發(fā)行若干年之后)才能夠行使轉換權,這種轉換期稱為遞延轉換期,短于期債券期限。
還有可轉換債券規(guī)定只能在一定時間內(如發(fā)行日后的若干年之內)行使轉換權,超過這一段時間轉換權失效,因此轉換期也會短于債券的期限,這種轉換期稱為有限轉換期。超過轉換期后的可轉換債券,不再具有轉換權,自動成為不可轉換債券(或普通債券)。
5.贖回條款
贖回條款是可轉換債券的發(fā)行企業(yè)可以在債券到期日之前提前贖回債券的規(guī)定。
贖回條款包括下列內容:
(1)不可贖回期。不可贖回期是可轉換債券從發(fā)行時開始,不能被贖回的那段時間。
(2)贖回期。贖回期是可轉換債券的發(fā)行公司可以贖回債券的期間。贖回期安排在不可贖回期之后,不可贖回期結束之后,即進入可轉換債券的贖回期。
(3)贖回價格。贖回價格是事前規(guī)定的發(fā)行公司贖回債券的出價。
贖回價格一般高于可轉換債券的面值,兩者之差為贖回溢價。贖回溢價隨債券到期日的臨近而減少。
(4)贖回條件。贖回條件是對可轉換債券發(fā)行公司贖回債券的情況要求,即需要在什么樣的情況下才能贖回債券。
贖回條件分為無條件贖回和有條件贖回。
無條件贖回是在贖回期內發(fā)行公司可隨時按照贖回價格贖回債券。
有條件贖回是對贖回債券有一些條件限制,只有在滿足了這些條件之后才能由發(fā)行公司贖回債券。
發(fā)行公司在贖回債券之前,要向債券持有人發(fā)出通知,要求他們在將債券轉換為普通股與賣給發(fā)行公司(即發(fā)行公司贖回)之間做出選擇。一般而言,債券持有人會將債券轉換為普通股?梢姡O置贖回條款是為了促使債券持有人轉換股份,因此又被稱為加速條款;同時也能使發(fā)行公司避免市場利率下降后,繼續(xù)向債券持有人支付較高的債券票面利率所蒙受的損失;或限制債券持有人過分享受公司收益大幅度上升所帶來的回報。
6.回售條款
回售條款是在可轉換債券發(fā)行公司的股票價格達到某種惡劣程度時,債券持有人有權按照約定的價格將可轉換債券賣給發(fā)行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
回售條款也具體包括回售時間、回售價格等內容。設置回售條款是為了保護債券投資人的利益,使他們能夠避免遭受過大的投資損失,從而降低投資風險。合理的回收條款,可以使投資者具有安全感,因而有利于吸引投資者。
7.強制性轉換條款
強制性轉換條款是在某些條件具備之后,債券持有人必須將可轉換債券轉換為股票,無權要求償還債券本金的規(guī)定。設置強制性轉換條款,是為了保證可轉換債券順利地轉換成股票,實現(xiàn)發(fā)行公司擴大權益籌資的目的。
【例·多選題】發(fā)行可轉換債券公司設置贖回條款的目的包括( )。
A.促使債券持有人轉換股份
B.能使發(fā)行公司避免市場利率下降后,繼續(xù)向債券持有人按照較高的債券票面利率支付利息所蒙受的損失
C.有利于降低投資者的持券風險
D.保護債券投資人的利益
『正確答案』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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